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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煞尾工作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煞尾工作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6]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煞尾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06〕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煞尾工作。全市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虽已基本结束,但各地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土地纠纷未得到妥善解决,时有农民因此上访;土地流转手续不规范;土地经营权证未发到农民手中;延包资料未收集完整,档案整理滞后等。这些问题如不抓紧解决,将直接影响二轮延包工作成果的巩固,影响农村承包土地的有序流转,影响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和新农村建设。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煞尾工作,本着对历史对农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善始善终做好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确保不留隐患。

  二、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回头看”,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按照鄂办文〔2005〕47号文件规定的检查内容,逐条逐项对照检查并认真整改落实。对延包工作没有完成的,必须尽快组织完成延长土地承包期的有关工作,将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落实到承包农户。对超限额多留机动地的,要将多留的机动地按公平合理原则分包到户。对土地流转,要坚持自愿、依法、有偿的原则,严格程序,完备手续。要积极探索“村改居”、“城中村”、“城郊村”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措施和办法,解决好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对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占地较多的村组,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解决土地纠纷和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的新途径,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全市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不留死角。各县市区必须在今年6月底前将“回头看”检查整改情况上报市农村经营管理局。

  三、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目前全市已初步建立市、县、乡、村四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网络,但各地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仲裁机构人员配备不到位、业务培训不得力、工作制度不健全、工作经费不落实等方面的问题。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配齐配强仲裁机构工作人员,并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断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切实做到农村土地纠纷有固定地点受理、有专业机构和人员负责调解、审理,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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