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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精神切实做好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精神切实做好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6]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邮政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5〕27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5〕122号)精神,充分发挥邮政普遍服务、“三流合一”的网络优势,进一步提高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水平,促进我市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协调发展,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通知精神

  邮政业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邮政网络是国家重要的通信基础设施。长期以来,邮政部门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的基本通信权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近几年来,邮政部门充分发挥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三流合一”的优势,利用邮政特有的邮务类、速递物流类、金融类三大板块业务平台,积极参与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在种子、化肥、农药、日用品、农资等连锁配送方面作了大量有益尝试,有效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减轻了农民负担,防止了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流入农村市场,减少了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普遍好评,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各地、各部门要加大支持邮政服务“三农”的工作力度,鼓励和支持邮政部门在农村开展直接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有关业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环境。

  二、加强领导,落实措施,扎实推进邮政服务“三农”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将邮政服务“三农”作为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部署,确保国务院、省政府的有关精神落到实处,扎实推进我市邮政服务“三农”工作。

  (一)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组织召开邮政服务“三农”工作会议,不定期听取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情况汇报,制定措施,支持邮政服务“三农”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将邮政局、所(含邮政“三农”服务站)建设纳入城镇建设改造整体规划,在选址、用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完善邮政服务网络,提高邮政服务“三农”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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