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宜昌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订全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计划,编制全市政务公开目录,组织督导和检查考核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完成市直部门和事业单位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任务。
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实行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市委、市政府领导按职责分工负责督导分管部门和联系县(市、区)的公开工作。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应成立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各县(市、区)党政班子其他成员每人要联系一个政务公开工作难度较大的部门或乡镇,明确联系责任,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将政务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和乡镇,摸清、核实各项数据资料,认真处理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按期完成各项工作。
(二)建立健全制度。市、县(市、区)要将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融入“金财工程”建设和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之中,与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新闻发布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要把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必需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和落实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预审制度、及时公开制度和网上答复与处理制度。所有政务公开内容必须经过事前研究和论证,进行预审。要明确预审单位、责任人、预审时限要求和责任追究内容。各级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答复和处理人民群众的网上咨询、建议和投诉,答复时限不能超过10个工作日。
(三)明确责任分工。各级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由各级财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财政政务信息由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公开,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由各级财政部门会同相关职能主管部门协作公开,其中未纳入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征地安置补偿资金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公开;编制政务信息由各级编制部门负责公开,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四)广泛宣传发动。市、县(市、区)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动员人民群众上网查询,参与和监督政务公开工作。要在财政局(所)和城区人民群众活动相对集中的场所,建立免费查询点。各查询点要方便群众出入,配备专用微机,采用宽带网线上网,做到有查询指南、有桌椅和茶水、有文具用品、有监督电话、有意见簿(或意见箱)。各地要加强对查询点建设的检查和考核力度,要将人民群众上网查询次数、答复和处理人民群众咨询、建议和投诉情况、人民群众对查询点建设的满意程度等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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