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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七、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各部门、各行业要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进一步巩固民主评议行风成果,全面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对全市供电、供油、供水、供气等公用服务行业的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重点评议窗口单位、基层站所、基层网点。

  与此同时,按照《关于由群众投票确定200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对象的通知》(宜纠办发〔2006〕1号)精神,采取“评谁不评谁,群众说了算”的办法,经市纠风办问卷调查社会各界、基层群众,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对人民群众意见较集中的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工商管理局、市地税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国税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等9个单位进行民主评议。

  根据宜办发〔2005〕8号文件的要求,抓好对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人口计生委、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和宜昌电信分公司、移动通信宜昌分公司、联通宜昌分公司、网通宜昌市分公司、铁通宜昌分公司等12个单位的“回头看”工作,以巩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成果。(由市纠风办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二)进一步办好“政风行风热线”。继续坚持分期、分批安排市直有关部门等“一把手”上线,实行广播、网络、报纸、电视四大媒体互动,拓宽“政风行风热线”的覆盖面。上线单位要把办好“政风行风热线”作为巩固行评成果、促进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措施。“一把手”上线及群众满意度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由市纠风办负责,市广电局配合)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纠风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精心制订工作方案,按照分工抓紧组织实施。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把纠风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纠风工作。要加强督促检查,狠抓薄弱环节,把监督检查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全过程。要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对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要坚决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公开曝光。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总结推广政风行风建设的经验,进一步完善预防和纠正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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