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磷矿矿区。主要涉及夷陵区、兴山县、远安县。地质灾害的主要类型有崩塌、地面塌陷及地表裂缝、滑坡、地下水位下降等。省级及市级重点监测点远安县荷花镇猫耳朵--石岭寨--南冲河危岩体位于该区。随着磷矿采空区的不断增大,由于地应力的不断调整和重新分布,地质灾害有逐年加重的趋势。
4、煤矿矿区。涉及我市除枝江市外的其他县市区,灾害类型与上述磷矿区类似。市级重点监测点宜都市的庙河地裂缝、跑马岭危岩,五峰自治县的佛神岩崩塌、赵家岩--煤洞坡崩塌等位于该区。同样因地应力重新调整,使该区地质灾害日趋严重。
除上述四个区段外,五峰、秭归、兴山、长阳、远安、夷陵6个山区县、区还需要密切关注其它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质灾害防治。
二、明确措施,常抓不懈
(一)抓紧完成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灾方案的编制工作。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在做好地质灾害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尽快完成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灾方案的编制工作,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以采取具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监测预报,完善监测预报网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与气象部门紧密配合,根据气象预报资料进行分析预测,做好地质灾害多发区与重大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要建立和完善市、县、乡三级重点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地质灾害重点监测点要制定紧急避险预案、要填发“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要落实监测专班和专人,并做好监测记录。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要坚持走群测群防的群众路线。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向广大干部群众宣讲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断完善群测群防网络系统。
(三)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调整完善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系统,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实行24小时值班。调查要及时,报告要准确,措施要有力。要确保各级地质灾害重点监测点汛期不发生因灾造成人员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事故,要确保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交通车辆和通讯畅通,负责通信联络的主要人员要落实。
(四)认真执行地质灾害报告制度。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和《宜昌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有关地质灾害情况,并按《湖北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分级管理意见》,调查处理地质灾害事故。对地质灾害易发区段,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深入现场,调查和掌握真实情况,做到能及时发现险情,并按分级管理原则及时上报、调查,采取果断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