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方法、步骤
(一)被评单位的评议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4月份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会议后,各被评单位要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本系统、本行业的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意见。通过相应形式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行评氛围。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作出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承诺内容要切合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具体化、指标化、时限化,使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通过互联网、举报电话、信函等多种渠道征求社会各界对本系统、本行业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结合评议内容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各被评单位主要负责人都要通过“政风行风热线”和“政风行风在线”,与社会各界进行对话沟通,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
2、评议与集中评议。评议要采取定性测评与定量测评相结合,问卷调查、网上测评与集中评议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纠风办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政府特邀监察员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士,采取听、看、谈、访等方式进行行评调研和督查,督促各被评单位找准自身在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实施;同时,组织开展问卷调查、网上测评工作,为集中评议作准备。9月中旬召开集中评议大会。集中评议大会由市纠风领导小组负责同志主持,邀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负责同志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听取各被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现场陈述,各参会人员可直接与被评单位进行对话。然后,进行现场投票测评,并现场公布综合测评结果,给合格单位授牌。各县市区要于9月10日前召开集中评议大会,将综合测评结果报市纠风办。
3、建章立制,全面整改。集中评议大会后,各被评部门和行业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归类,对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限时解决;对一时无条件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对涉及政策性方面的问题,要作出说明,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被评单位整改工作力度和行评效果。11月中旬,市纠风办将组织人员对被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基本合格”单位再次进行测评。
(二)“回头看”活动的方法、步骤
“回头看”活动以各单位自查自纠、全面整改、建章立制为主,市纠风办不组织对其进行评议和集中评议。各“回头看”单位要通过“政风行风热线”和“政风行风在线”等途径,与社会各界进行对话沟通,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10月下旬,市纠风办将组织对各相关单位的“回头看”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对在“回头看”期间出现严重问题的单位,取消其合格单位称号,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直接列入2007年再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