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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昌市委办公室、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6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对象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对全市供电、供油、供水、供气等公用服务行业的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重点评议窗口单位、基层站所、基层网点。

  按照《关于由群众投票确定200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对象的通知》(宜纠办发〔2006〕1号)文件要求,经问卷调查,并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国税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等9个单位进行民主评议。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5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宜办发〔2005〕8号)文件的要求,抓好对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人口计生委、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和电信宜昌分公司、移动通信宜昌分公司、联通宜昌分公司、网通宜昌分公司、铁通宜昌分公司等12个单位的“回头看”工作,以巩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成果。

  三、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内容

  (一)被评单位评议内容

  1、全市供电、供油、供水、供气等公用服务行业的评议内容。(1)办事公开的情况。是否有切实可行的办事规则,有公开透明的办事程序,有认真负责的回告结果。(2)执行国家收费标准和计量标准的情况。是否建立和完善收费公示制和计量复核制度,是否存在多收费、乱收费和搭车收费等问题;是否存在计量不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3)落实行业服务规范情况。是否建立和完善服务承诺制度,有无承诺失信、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是否坚持客户至上、文明服务,有无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与民争利、强制服务收费或要求用户购买指定商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4)严格财务管理的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加强财务管理,有无违反财经制度方面的突出问题,有无逃税、漏税、偷税行为。(5)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的情况。有无抓行风建设的工作机构,有无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纪律、职业责任的措施;有无建立行风考核、激励和惩戒等管理制度;有无认真解决群众举报投诉问题的渠道和机制。年度内有无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

  2、市教育局等9个单位的评议内容。(1)清正廉洁,建立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是否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党风廉政和纠风工作任务目标;是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责任,强化措施;是否坚持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的纠风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2)勤政为民,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情况。是否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推行政务公开,增强办事透明度;有无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刁难群众,承诺失信,效率低下,与民争利,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是否积极为企业、为基层、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3)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和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符合职能特点的工作规范,圆满完成工作目标和任务。(4)转变职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情况。是否破除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转变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管理方式和方法;是否清理和废止制约改革和发展的文件和规定,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5)改进作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情况。是否坚持求真务实精神,克服官僚主义,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无“四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四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执法)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是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得到有效治理。(6)严格管理,加强自身建设的情况。是否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教育,提高全员整体素质;建立政风行风考核、激励和惩戒等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内部管理;认真解决企业和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年度内有无发生重大违纪案件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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