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通村油(砼)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宜府发[2006]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通村油(砼)路是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加快全市通村油(砼)路建设,是各级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为了进一步完善全市农村公路网络,改善农村公路行车条件,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农村公路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对加快全市通村油(砼)路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为宗旨,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多方筹资、分步实施、路基稳固、路面硬化、专群结合、联网畅达的原则,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强化各级部门的职能,建立健全国家和省补助为主、县(市、区)乡(镇)政府投入为辅的稳定投资渠道,开创农村公路建设的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根据湖北省交通厅核准的《宜昌市农村公路规划图集》(第二版),我市纳入全省通村油(砼)路建设规划的总里程为9882公里,2005年全市已建设完成通村油(砼)路1064公里,“十一五”期的建设规模为8818公里。到2010年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实现村村通油(砼)路的目标。
三、技术标准
通村油(砼)路建设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尽可能提高通达能力,原则上沿老路按四级标准实施改造。公路路基宽度不得低于4.5米,采用单车道时,要结合地形条件合理设置错车道,设置错车道路段的路基宽度不小于6.5米。
公路路面宽度可根据地形和车流量区别对待,但不得低于3.5米,个别困难路段不得低于3米。
沥青碎石路面面层厚度不得低于3厘米,其基层在平原微丘地区厚度不得低于30厘米(两层),山岭重丘区不得低于18厘米。
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厚度不得低于18厘米,弯拉强度不得低于4.5MPa,路面基层厚度不得低于15厘米。
通村油(砼)路建设要完善道路标志标牌、排水、路肩以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做好植被恢复和道路绿化工作,确保道路美化、畅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