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的通知
(滨政办发〔2007〕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根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119号)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切实做好换发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作为2007年度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工作议程,加强领导,加大措施,把省部署落到实处。这次换发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工作,要在全面完成“土地承包、合同签定、证书发放”三方面情况调查摸底、核定承包面积、准确登记造册、完善合同、规范证书的基础上,实现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和基本农田“五到户”,做到面积准确率、合同签定率、合同规范率、张榜公布率、证书标准率、农户情况微机录入率“六个百分之百”。要通过这项工作,努力实现“四个促进”:一是做好第二轮土地延包的后续完善工作,进一步促进农村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政策的落实。二是对各地各村发生的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彻底纠正,进一步促进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行为的清理和纠正。三是依法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和仲裁体系,进一步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的建设。四是加大财政投入,购置满足需要的微机和全省统一的承包合同管理软件,进一步促进土地承包微机化管理。
二、规范工作步骤,严格操作程序
各地在工作中要严格步骤,科学操作,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分步实施,压茬进行:
第一阶段,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2007年4月底之前)。各县(区)、各乡(镇)成立强有力的工作领导机构,各村建立专职工作队伍,组织力量,集中实施。县乡各级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保证专项工作经费。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要制定技术指导意见,逐级培训相关人员,市级培训到乡(镇),县(区)培训到村,确保每村都有几个明白人。
第二阶段,搞好清理摸底,实行边查边改(2007年5-8月)。第一步,开展“三清理”。各级要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时间,在原来工作的基础上,对当前土地承包、合同签定、证书发放情况进行进一步的清理。(1)土地承包清理的主要内容是:摸清所有集体土地的承包现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四荒”类土地的承包方式是否符合法规政策,摸清有没有实行“两田制”以及有没有纠正,摸清集体是否存在“机动地”,机动地是否超过5%,超过部分是否平均分配到户,是否存在随意、擅自调整承包地现象等;(2)承包合同清理的主要内容是:摸清各块承包地是否签定了承包合同,具有的合同是否与现耕种土地相一致,现有合同是否规范,承包期是不是30年;(3)经营权证清理的主要内容是:应该发证的土地是否已经发证,所发证书与农户实际耕种的土地是否相符,与承包合同是否一致,是否存在不应该发证而发证或应该发证而不发证的情况,所发证书是否规范,是否需要重新补发、换发等。第二步,登记到户。所有清理的情况必须全部登记到户、到地块,必须全部张榜公示,让群众认可。第三步,整改规范。根据清理情况,对照法规政策,以村为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报县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落实。该认定的认定,该明确的明确,该纠正的纠正。第四步,公示认可。整改、纠正、落实之后,进行公示。全体群众对公示无异议后,让群众认可。以村为单位汇总登记造册,建立土地承包台账,作为签定合同和发证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