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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对进入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部门、单位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检查考核情况报告的通知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督促项目尽快落实到位,不断拓展中心公共服务功能。 本着“应进则进”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应进厅项目特别是对查出的25项存在“体外循环”的审批服务事项尽快进厅办理。这次检查,进一步明确了“体外循环”的四种情况,解决了“体外循环”的定性问题。下一步,市行政服务中心要以此为依据,跟踪监督项目办理情况,从根本上解决“体外循环”问题。同时,进一步整合集约利用公共服务资源,选一批业务量较大、面向公众、符合大厅办理条件的服务类事项入驻大厅办理,不断拓展公共服务职能,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成员获取政府服务的成本,对社会和公众提供全方位、宽领域、低成本的服务。

  (二)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加大部门、单位对窗口的授权力度,对进厅项目的授权情况逐项与部门、单位对接,对只进行形式要件(材料)审查的审批事项,必须全部授权窗口直接办理,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需领导签批的事项也一律授权窗口直接办理,对规定需领导签批的事项,继续推行先发证后补签的办法。在充分对接的基础上,组织部门、单位和窗口重新签定《授权责任书》,对窗口全权办理的事项向社会公告;完善一站式服务的运行机制,对承诺件,推行“窗口牵头受理、科室主办负责、承诺时限审批”的工作程序,建立科学合理的审批运行机制。对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窗口办理的审批事项,确定牵头部门,实现同步审批。

  (三)加强进厅收费项目管理,确保政府收益不流失。 坚持实事求是、方便群众的原则,重新确定进厅收费项目。根据2005年市直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凡是能够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带来方便、能够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有条件进入大厅统一办理的收费项目,凡是进厅审批服务事项涉及的收费项目,报经市政府同意后,一律进入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对进厅集中办理的收费项目,依据收费的法律法规,明确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并面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加强对进厅收费项目的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严禁搭车收费,随意减免,不按标准收费,确保政府收益不流失;同时,积极配合财政、物价部门研究探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统一管理、集中办理的办法和措施,不断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工作水平。

  (四)建立网络审批平台,逐步实现网上审批。 网络审批是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行政效率、方便人民群众、降低行政成本的有效措施。市行政服务中心计划将以现有政府网络为依托,以审批业务和政府监管为重点,综合运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建立一个以审批服务为核心的审批网络服务平台,构建覆盖全市、跨部门、跨区县(市)多级互动的审批服务管理网络和一站式行政审批应用系统,实现从申请人提出申请,到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窗口)进行管理、审查、决定、变更、延续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全过程应用及管理,实现行政许可处理过程中的信息共享、互联审批以及对行政许可实施过程的动态监督检查,用信息化推进审批工作的规范化、便捷化。同时,为下一步拓展审批中心的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功能奠定网络化管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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