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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对进入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部门、单位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检查考核情况报告的通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各部门、单位审批服务工作开展得不够平衡,个别部门、单位领导对集中办理审批服务事项工作不够重视,直接影响了窗口的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一)体外循环现象仍然存在。 为规范审批服务行为,杜绝体外循环,上半年,市行政服务中心对进厅事项进行了一次清理规范,清理出26个部门、单位的53项应进厅业务未进厅办理。经过这次检查,部分事项已按规定进厅集中办理,但还有11个部门、单位的25项审批事项不同程度地存在“体外循环”现象。一是有3个部门、单位的12项审批业务仍未进厅,仍在原单位办理;二是有1个部门的1项事项,窗口和部门科室都在办理和受理;三是有9个部门、单位的11项事项,窗口和单位科室各办理事项的一个环节,申请人需两头跑办理;四是有1个部门的1项事项,单位科室办理后在窗口集中输入。另外,还有3个部门、单位涉及16项审批服务事项,前三季度未有业务发生,网络也未显示办件记录。客观分析,不排除一部分事项在一段时间内确实无人申报,但大面积的审批事项在近一年的时间内没发生业务,甚至部门所有事项都没有业务,这很不正常,很难排除存在体外循环现象。

  (二)个别部门、单位授权仍不充分。 部分部门、单位授权不明确,《授权责任书》流于形式,虽然都表明赋予了窗口即办件、上报件的审批决定权,承诺件、联办件的预审处置权,但并未针对各部门、单位审批事项的具体情况,将即办件、上报件、承诺件、联办件分类细化,未明确窗口对各类办件的授权程度。有些部门审批业务多头分管,多人领导,虽然有21个部门、单位按规定明确了一名领导分管窗口工作,但由于具体审批业务涉及多个科室,由多名领导分管,工作协调非常困难。有的部门、单位窗口分管领导不分管业务,分管业务的不分管窗口,出现了多名分管领导都管审批事项的问题,致使窗口人员在办理业务时需多头请示,不仅窗口管理和业务工作脱节,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也得不到保证。还有部分事项审批程序比较繁杂,层次和环节过多,有16个部门、单位对承诺件未建立内部办理运转流程,窗口和科室的关系未理顺,审批事项办理不顺畅,不是“科室围着窗口转”,而是“窗口求着科室办”。

  (三)个别窗口工作人员仍不符合要求。 有16个部门、单位未按照《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泰组通字〔2006〕24号)要求配备窗口工作人员,共涉及19名窗口工作人员。其中,有7个部门、单位的11名窗口工作人员不是部门、单位在编人员,有6个两人及以上窗口未配备科级干部,有1个部门的窗口人员对窗口的审批业务不熟悉、不了解,甚至不明白审批事项的具体工作程序,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部门、单位对窗口授权和业务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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