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对进入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部门、单位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检查考核情况报告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6]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及以上驻泰有关单位:
市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检查考核工作组关于《对进入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部门、单位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检查考核情况报告》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希望各县、市、区政府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领导,建立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这次检查考核为契机,不断总结经验,主动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提高对事项集中办理工作的认识。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积极研究措施,认真加强整改,全面提高我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水平。
二OO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关于对进入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部门、
单位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检查考核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的审批和许可工作机制,规范对进厅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的管理,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进入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部门、单位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检查考核的实施方案》(泰政办机发〔2006〕149号)的部署要求,由市政府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进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办公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考核,重点检查事项办理中的体外循环问题。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部门高度重视审批服务工作,窗口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普遍较高,但也存在少数部门对窗口工作不够重视、体外循环等问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实施情况。 按照检查考核的工作安排,10月18日至31日,检查组采取“听、查、访、考、评”方式,对进厅43个部门的项目进厅、事项办理、窗口授权、人员选派等方面的资料进行了详细检查。在具体检查工作中,一是听取窗口单位和窗口人员的审批服务工作情况汇报,并根据已掌握的情况逐项核对;二是查看事项的窗口受理、审核、审批、批复等所涉及的全部资料,涉及收费的事项还查看收费单据存根。同时检查了《授权责任书》是否完备,审批专用章使用、事项审批管理程序、窗口人员选派等方面的情况;三是在检查中随机抽取1-2项办件,现场电话回访办件当事人,核对办理资料的真实性,征求申请人的对事项办理的意见;四是现场抽考了窗口人员业务知识及审批服务事项十公开的基本情况。根据检查考核的基本情况和检查考核标准,检查组分别对各窗口部门、单位的审批服务工作情况进行了综合评定汇总,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上报市监察局和市直机关工委,作为市直机关行政效能考核和文明单位评比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