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与民主党派联系工作的通知
(宜府发[2006]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在政府工作中加强与民主党派的联系,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作用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宜发〔2005〕21号),现就进一步加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与民主党派的联系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市政府与民主党派的联系
(一)市政府根据需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就拟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征求意见,通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情况。
(二)市政府召开全体会议和有关重要会议,根据需要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列席。
(三)市政府组织的有关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执法检查、重点项目视察、行风评议等,根据需要邀请民主党派成员参加。
二、加强有关部门与民主党派的联系
市监察局联系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党、九三学社市委会;市审计局联系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党、九三学社市委会;市台办、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联系民革市委会;市教育局、建委、规划局、粮食局联系民盟市委会;市发展改革委、经委、商务局、工商管理局联系民建市委会;市文化局、劳动保障局、交通局、体育局联系民进市委会;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水利水电局、民政局联系农工党市委会;市科技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物价局、环保局联系九三学社市委会。
(一)部门召开重要工作会议和举行重大活动,视情况邀请联系的民主党派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部门的专题调查研究,可邀请联系的民主党派负责人及成员参加。
(三)部门作出重大决策和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前,注意征求联系的民主党派的意见。
(四)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业务性文件、资料抄送联系的民主党派。
(五)民主党派市委会的有关文件、简报和资料抄送联系的部门;召开为经济建设和祖国统一服务等方面的会议邀请联系的部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