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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


  6、切实抓好招商引资活动。紧紧抓住三峡工程逐步建成发电、国内外产业转移、国家实施促进中部崛起战略的系列机遇,策划推出我市具有比较优势的电力、化工、食品医药、电子材料、纺织等一批产业项目。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法,突出产业招商,瞄准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以及沿海发达地区,充分发挥企业和项目单位的主体作用,进一步组织好各类引进外资活动。重点抓好日韩、港台地区的招商及宜昌三峡国际旅游节投资洽谈活动,积极开展对欧美的招商活动。加强市区联动引资,促进城区经济快速发展。对外商投资500万美元或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建立项目责任制,由市、县(市、区)领导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实行重点跟踪、重点服务、重点督查,确保项目落实。市直有关部门和相关地方政府要密切配合,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在审批、建设、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由政府举办和组织的促进外商投资活动,有关公共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

  三、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扩大外贸出口

  7、做大做强五大出口产品基地。着力建设以船舶和船用及风能发电机零部件为主的机电产品出口基地,以化成箔为主的电子元器件出口基地,以磷化产品为主的化工产品出口基地,以棉纱服装为主的纺织品出口基地,以酵母、果蔬罐头、水产品为主的农产品出口基地,形成出口产业集群优势。到2010年,五大基地出口占全市出口总额的比重力争达到80%以上。大力实施科技兴贸战略,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提高出口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

  8、培育和壮大外贸经营主体。支持外贸企业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积极引导外贸企业资产重组或改组,促进各种形式的联营、联合,加快内外贸一体化,促进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衔接。对国际市场竞争力、产业带动力较强的重点出口产品给予重点扶持,精心培育出口龙头企业。在投融资、税收、项目申报、技改贴息等政策方面,加大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引导出口企业增强品牌意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海外注册商标和建立国际通行认证,加强培育自主知名品牌,提高在国际市场上的知名度和竞争力。适应我国进入WTO后过渡期面临的新形势,高度重视出口企业产品认证和生产管理体系标准化建设,增强出口企业应对非关税贸易壁垒的能力。采取必要的贸易救济措施,支持企业积极应诉,运用WTO规则维护自身权益。尽快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提高规避风险、维护经济安全的能力,提高驾驭国际市场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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