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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2.被市林改办或新闻媒体采用林改信息、简报等的,每篇加2分。
  三、日常事务
  (一)基础分(0分)
  要明确专人负责林改日常工作,并按质按时上报林改动态信息、进度等,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本项目只扣分,不加分。
  (二)扣分
  1.上级安排、布置的各种林改材料漏报一次扣3分,错报一次扣2分,迟报一次扣1分。
  2.不按时、按要求参加省、市林改会议或活动的,一次扣2分。
  3.被省、市林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林改方面情况的,一次3分。
  4.被省、市新闻媒体反面报道林改方面情况的,一次扣5分。
  四、林改成效
  (一)原始基础分(50分)
  林改成效评分采取深入林改村实地检查方式,确定2007年安排林改乡镇的全部村数,2007年以前林改的村数,下达林改任务的村数和当年完成林改的村数。全部林改村数与总村数相比,计算出全县(市)、区村庄总体林改率;当年完成林改的村数与下达林改任务的村数相比,计算出当年村庄林改完成率;总体林改率乘以林改完成率,再乘以基础分50,得出林改成效基础分。
  林改检查比例为:10个村以下全查;10―20村抽查60%;20―50个村抽查40%;50―100村抽查20%;100个村以上抽查10%,抽查的村庄由市林改办随机确定。在实际检查中,要认真调查和访问干部、群众,了解该村林改情况和效果,将林改村庄根据成绩和效果好坏等分为好(分数为林改成效基础分)、中(分数为林改成效基础分的80%)、差(分数为林改成效基础分的50%)三个档次,三个档次分数之和除以抽查村庄数为林改总成绩。
  (二)加分
  1.每树立一个林改典型村,并在全市产生辐射效应的加2分。
  2.省、市在那个县(市)、区召开林改会议的,每次加5分。
  五、其他
  (一)2007年底,市林改办组织考核小组对各县(市)、区林改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林业综合工作评定的重要依据,由市政府对林改成绩予以通报。
  (二)实行首查负责制。要求实事求是,认真打分,注重实效,找准问题,不弄虚作假,不搞形式主义。
  (三)所有评分项目,都必须有评分依据,不得随意评分、加分或扣分。
  (四)在核查中要认真总结,发现典型,及时完成林改核查报告。
  附件:1.新乡市2007年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评分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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