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宜昌银监分局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银行小企业贷款业务发展意见的通知[失效]


  (四)简化小企业贷款的审批程序。各银行机构要积极向上级行争取评级授信优惠政策,降低小企业贷款门槛,加大对基层分支机构融资转授权力度,根据基层管理水平的高低,将低风险贷款业务的审批权限下放到支行。探索建立符合小企业贷款特点的评级授信标准,对审批权限内的贷款项目要及时受理和审批。积极申请上级行对小企业贷款实行目录准入管理、一次性打包批量授信,逐步实现小企业融资“直贷式、一站式”授信审批机制。

  (五)建立小企业贷款的专业化培训服务制度。各银行要建立相应的小企业贷款管理部门,充实小企业贷款的营销管理队伍,按照“双人双岗、相互监督”的原则管理小企业贷款;要注重对小企业贷款客户经理的业务培训,提高营销人员的专业素质,熟悉小企业经营管理的特点;小企业贷款客户经理要加强贷后跟踪管理,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信息资源优势,为小企业投资理财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强化客户经理激励约束机制。各银行机构要正确处理风险与收益的关系,按照银监会授信工作指引的要求和责权利对等的原则,制定科学、全面、具体的客户经理量化考核措施,提高客户经理营销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七)适时推出适合小企业需求的金融新产品。在开展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等传统业务的同时,适时推出动产抵押、仓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担保贷款业务新品种;对小企业购置原材料或其它期限较长的小额资金需求,采取整贷零偿的方式,解决小企业资金规模有限、集中偿还能力不强的问题;对小企业经常性、无预见性的资金需求,采取循环贷款的方式,一次核实,多次提款,随时归还,在授信额度内循环使用。在满足小企业短期周转性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需求的基础上,各银行要积极向小企业提供银行卡、网上银行、结算、咨询等中间业务以及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表外业务。

  五、组织领导

  (一)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银行支持小企业发展,根据各地的产业特色和经济发展重点,制定有关银行支持小企业贷款业务发展的具体措施;要建立健全支持银行小企业贷款业务发展的部门联席工作会议制度,积极协调和解决小企业贷款业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推动小企业贷款业务向纵深发展。

  (二)加强引导监督。银监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召开银企座谈会、金融产品推介会、金融政策咨询会等形式,及时向小企业发布有关产业政策和行业信息,推介银行金融服务产品,告知小企业贷款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并通过上述平台,向银行机构反馈小企业贷款业务存在的问题,实现双向互动;要充分利用征信系统工作平台,定期通报小企业贷款违约信息,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小企业予以曝光,将不诚实守信的小企业排斥在银行融资体系之外。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