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并予以公示。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在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基础上,依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界定行政执法职权、确定行政执法责任,并设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将执法依据、“三定”方案以及执法人员基本信息等予以公示。同时,将部门法定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并予以公示。按照有权必有责的要求,确定和落实各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任务目标和责任。
20、建立健全各项行政执法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运作。年内,制定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依法行政情况报告、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测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执法有误通报、抽象行政行为备案审查、行政执法暗访、行政执法人员十条禁令等配套制度。
21、签订行政执法目标责任书,加强评议考核。研究确定并分解细化行政执法部门年度执法工作目标,签订行政执法目标责任书。制定科学、合理的评议考核指标体系和实施细则,对执法部门实行定期、不定期的评议考核,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年内,启动对县市区政府的依法行政年度考核。
22、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推进合理行政。针对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畸轻畸重、前后不一和自由裁量空间过大等问题,组织执法部门对各类行政处罚依据进行梳理,按照同类违法行为的不同违法事实、性质、主观动机、社会危害程度及后果等因素,对照行政处罚幅度,逐一细化、量化,确定具体处罚标准,并向社会公示,便于行政相对人进行监督。
23、继续推进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按照“改进执法讲文明、转变作风讲服务、优化环境讲和谐”和“抓队伍、树形象、创一流”的总体要求,重点围绕解决市、县两级城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队伍建设,完善规章制度,改进执法方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做到依法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继续做好重点镇、中心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坚持一手抓推广,一手抓规范,进一步扩大试点层面。
24、以抓好行政执法证件审验为契机,切实加强对全市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下半年,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的统一部署,抓好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审验,并着手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试题库。
七、加强行政监督,切实强化行政机关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