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完善依法行政财政保障机制。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增强公共财政的调控能力。按照《
公务员法》规定,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逐步缩小地区间、部门间不合理的津贴、补贴差距。加强政府公共工程管理,严格建设费用和运营费用核算,建立财政资金的追踪问效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考核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努力实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3、完善政府工作规程。完善和落实《潍坊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明确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决策责任及责任追究,严格按照规则进行运作,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14、成立潍坊市人民政府法律咨询机构。聘请有关法学专家,组成潍坊市人民政府法制咨询委员会,为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参谋服务。
15、加强对各级行政机关行政决策及执行的监督。完善行政决策的监督制约机制,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实现决策权力和责任的相互统一。强化对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的督查落实,切实提高行政执行力。
五、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16、突出重点、服务大局。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抓好决策体系、执行监督体系、责任追究体系和有关政府职能转变、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与完善、公共服务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安全生产、劳动保障、新农村建设、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
17、坚持立、改、废结合,切实维护法制统一。上半年,对1996年至2005年市、县两级政府和部门发布的带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18、完善规范性文件绩效评估制度。年内,重点选择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影响较大且已经实施一定年限的规范性文件,对其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意见,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六、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