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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2006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二) 进一步完善牲畜定点屠宰的监督和配套管理工作。理顺对掇刀生猪屠宰点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县(市)区牲畜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行业指导,试行对东宝、掇刀两区所辖乡、镇牲畜定点屠宰工作的直接指导和管理,确保中心城区肉品市场“放心肉”占有率保持95%以上。

  (三)加强对全市县城以上大型超市的管理,督促超市在重点位置就食品安全对消费者做出明确承诺。

  市工商局:具体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 严格食品市场准入和经营者自律。引导和监督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质量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制度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协议准入、不合格食品撤柜召回制度。

  (二)加强食品经营主体准入管理。坚持依法登记注册,严格注册程序,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坚持先证后照,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对食品经营主体全面实行一户一帐一卡制度。

  (三)积极开展对食品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管。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巡查时间、内容、处理结果及时录入市场巡查日志。

  (四)建立健全食品违法案件受理、查办、督办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及时查处各类食品经营违法违章案件,查处或预警率达到100%,食品安全申(投)诉调处率达到95%以上,年内不发生大的食品安全事件。

  (五) 加强食品定向监测。每季度抽查5?10种食品开展定向监测,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

  (六)建立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网络。畅通“12315”申诉举报监督电话,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设立“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站(点),在乡镇(社区)全部建立消费者申诉举报站,在80%以上的行政村建立消费者申诉举报站。

  市卫生局:具体负责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管。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 做好食品卫生许可和从业人员的健康证监管工作。重点做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业及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和从业人员的健康证监管工作。

  (二) 突出重点,认真抓好早点、夜市食品,婴幼儿食品、学生食品、保健食品、特殊营养食品和中老年食品等专项整治行动。

  (三)全面推行食品生产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强制实行亮证、亮级经营,在食品标签标识中注明等级,向社会公示量化分级信息,让广大消费者知情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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