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抓好农业“三品”工作。对农贸市场、超市上的“三品”进行清理检查。力争全年开发农业“三品”35个,其中绿色食品20个,无公害农产品10个,有机食品5个。
(三)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逐步建立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和绿色食品标准5项,建立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1个,认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15个,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建设试点,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网络。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具体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按照划定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区划,明确监管责任小组和监管员。在每个乡镇聘请一名协管员,在每个村(社区)聘请一名信息员。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形成多角度、全方位的食品质量安全立体监管网络。
(二)健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档案。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档案的更新、完善工作。建档企业数至少达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总数的95%。
(三)严格执行食品生产市场准入制度。对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审查中必须坚持标准,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通过;对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但不符合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上报省局吊销许可证。
(四)扎实抓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等级评定工作。根据省局对食品生产企业评定等级的要求和条件,评定企业等级,并实行动态分类监管。对证照齐全、管理有序、质量稳定的A类企业,大力扶持;对证照齐全但有一定差距的B类企业,督促其改善条件,提高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对证照齐全但离市场准入条件差距较大或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C类企业,责令限期整改,进行复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降至D级。
(五)组织抓好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两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检查,重点打击食品生产加工领域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在食品中掺杂掺假违法行为。大力查处未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违法经营行为,以及使用非食用原料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加强对豆制品、米粉、白酒等作坊式生产加工点的专项整治工作。
市商务局:具体负责食品流通领域的行业指导和管理。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在京山、东宝两个试点区域内的22个乡镇、557 个乡村建设“农家店”200家。在全市新建、改建比较规范的乡镇超市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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