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2006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荆政办发[2006]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等七部门制订的《2006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2006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管行动方案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
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
为了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04]57号)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2006年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05]132号)精神,认真做好2006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订如下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按照“全程监管、标本兼治、群防群控、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切实抓住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生产加工、流通以及消费等四个环节,使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有较大提高,食品安全状况有明显改观,人民群众对食品消费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日益增强。
二、行动计划
以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为重点品种,以广大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城市社区为重点区域,按照一个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从源头抓起,严把市场准入关,切实加强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批发零售以及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市农业局:具体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开展“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实施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将象山市场和北门市场及掇刀、子陵等蔬菜基地纳入农药残留监测范围。全年检测蔬菜样品不少于50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