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政办发[2006]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关于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和《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工作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建设“廉政、勤政、务实、高效”的法治政府为主线,将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与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行政管理流程再造相结合,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健全评议考核机制,强化执法责任追究,一年打基础、建制度,两年抓典型、出实效,三至五年抓巩固、促提高,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努力实现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健全,执法人员素质提高的总体要求,将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主要措施
(一)依法界定执法职责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含法律法规授权的执法组织和依法律、法规、规章受委托执法的组织)要按照列明目录、科学排序的要求,对其执法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三定”规定进行梳理,在梳理执法依据的基础上将行政执法职权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类别进行排序,并将法定职权和责任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机关之间和行政机关内部不同机构、岗位的执法职责;要采取签订责任书、责任状或确定执法工作目标等适当形式确定各执法机构、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要对每项行政执法职权的运作过程编制工作流程图,明确工作步骤或者执法环节,确定工作形式,规定工作时限,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程序清晰、执法标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