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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劳动局、市体育运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提高本市技工学校学生身体素质的意见[失效]


  随着《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全面实施,市体委在总结本市各级各类学校施行《标准》工作的基础上,针对着重提高学生体质的要求,对原实施细则进行部分调整和补充,制订了(上海市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补充办法)(见附件),同时,根据国家体委关于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的要求,将制订出上海市《成年人体质测试标准》。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技工学校推行《标准》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提高技工学校学生身体素质,使学生毕业后达到《上海市成年人体质测试标准》,以健康的体魄走上工作岗位,特对本市技工学校推行《标准》工作作如下规定:

  1、上海市技工学校体育协会全面负责技工学校推行《标准》工作的检查、指导、考核和管理工作。

  2、各校应加强对推行《标准》工作的领导,组织体育教师认真学习(上海市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补充办法),确保达标质量。

  3、学生第三学年的达标工作应结合《上海市成年人体质测试标准》,确保学生毕业后达到《上海市成年人体质测试标准》。

  4、各学校要建立学生身体体质档案,加强考核,定期(每年六月份)上报统计报表;市技校体协将随机抽查,改变以往定期检查的制度;市体委将采取飞行检查的方法加强对学生达标工作的检查验收。

  5、1997年在市体委颁布《上海市成年人体质测试标准》后,市技校体协将对应届毕业生参加《标准》和《上海市成年人体质测试标准》,达标成绩进行考核、测试验证。经考核合格者,市体委同时承认达到《上海市成年人体质测试标准》并核发相应证书。

  6、凡不推行《标准》工作的学校一律按市劳动局职业技能开发处1996年9月14日下发的《关于加强<(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工作的通知》处理。

  三、完善规章制度建立激励机制贯彻实施《教育法》、《体育法》,完善学校体育工作规划及各项规章制度,采取切实措施,保证体育工作落到实处,努力提高学生身体素质。技工学校各级领导要不断地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水平,不断地总结经验。对在提高学生身体素质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大宣传和表彰力度,推广他们的经验和事迹,推动全市技工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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