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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劳动局、市体育运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提高本市技工学校学生身体素质的意见[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8月16日,实施日期:2011年8月16日)宣布失效

上海市劳动局、市体育运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提高本市技工学校学生身体素质的意见
(沪劳技发[96]98号)


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教育处(培训中心):
  上海市技工学校体育工作近年来有了较快的发展,为学校全面发展教育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但是,较长时间以来,本市技工学校学生身体素质在某些方面提高不快、体能和素质一直处于全国中下水平,尤其是在耐力和上肢力量指标方面趋于停滞或下降趋势,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为了认真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上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和上海市劳动局印发的《关于本市技工学校系统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实施意见》(沪劳技【95】92号),争取到本世纪末,实现本市技工学校学生体质在全国名列中上水平的目标,使技工学校体育发展与上海城市发展目标相适应,把提高学生体质的工作放到重要位置,保证学生以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迈向21世纪,为上海经济建设提供全面发展的中级技术工人,并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运动委员会沪教委体【1996】3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技工学校具体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确立素质教育的指导思想重视学校体育工作全面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培养一代体魄强健的跨世纪的新工人,任务十分艰巨。各级领导、每个教育工作者都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增强提高学生体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认真按照沪劳技(95)92号文件要求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加大对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检查力度;加强体育教学,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和体育竞赛,逐步培养学生自觉锻炼身体的好习惯,使技工学校学生的身体素质不断提高,为培养适应上海经济建设的合格人才打好基础。

  二、认真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上海市成年人体质测试标准》《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我国一项基本的体育制度,多年来对动员和鼓励技工学校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发挥了有力的促进作用。实施《标准》是学校体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特别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自1990发布以来,本市技工学校系统各级领导和广大体育工作者在推行《标准》工作中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使推行《标准》工作的学校数及学生数不断增加,推行的质量也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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