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的通知
(威政办发[2007]2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1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一)目标任务。在全面完成调查摸底、核实承包面积、登记造册等工作的基础上,做好承包地块、承包面积、承包合同、承包证书和基本农田“五到户”,确保2007年底前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换发补发工作。通过此次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推进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和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工作要求。
1.突出重点,注重完善。此次换发补发经营权证工作的重点是,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没有开展二轮土地延包的,要按照“均田制”的政策要求,立即开展延包,做到权证到户。对二轮土地延包把关不严、操作不规范的,要按照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权证到户的要求做好规范工作。对超规定多留机动地、继续实行“两田制”以及少数人以地谋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大工作力度,采取积极措施,认真解决。
2.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山东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做到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材料齐全。对历史遗留问题,要因地制宜,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解决,确保不留隐患。
3.落实责任,积极稳妥。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审批报告制度和工作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逐级报告、逐级批准,成熟一批、颁发一批,确保二轮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和完善,不引发新的矛盾,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杜绝工作疏漏,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准确无误。
4.保证质量,规范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要统一印制、分级发放、微机打印,不得自行印制和手工填写。要全面实施农村土地承包工作的微机化管理,实现土地承包管理规范化、信息化,为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提供支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