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省政府鲁政发[2007]4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城市节水工作的意见

  (三)推进集约供水,减少管网漏失。要按照省建设厅等三部门《关于全省城市居民用水实施“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鲁建发〔2006〕2号)和市物价局等四部门《关于对居民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并相应理顺其它用水价格的通知》(威价管发〔2006〕129号)要求,加快居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抄表到户”改造工程进度,对实现一户一表的居住小区、组团,立即推行阶梯式水价;对没有实现一户一表的用户,纳入计划管理。要以使用年限长、管线材质差的供水管网为重点,加快管道的检漏、更新和技术改造步伐,用3年时间完成管网改造任务。
  (四)积极开发利用海水、雨水等非传统水资源。以海水直接利用为重点,积极推广海水冷却、除硫等技术,因地制宜发展海水淡化。积极开展雨水利用工作,在广场、小区、绿地、停车场、人行道等推广采用渗水地面,建设房屋、路面雨水截蓄设施,实现雨水拦、蓄、用、排的有机结合。
  (五)严格控制洗浴业、洗车业、建筑工地等用水。要加强对特种行业用水管理。洗浴业、洗车业用水户必须制定并落实节约用水措施,对没有装表计量、不配备节水设施或节水设施不健全的洗车、洗浴场所要限期改造。建筑工地降水施工所抽排的地下水,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
  (六)大力发展节水型绿化。城市绿化要优先选用涵养水源、耐干旱型绿化品种,并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人造喷泉、装饰池等设施要安装重复循环利用设施,城市绿化、河道、湖泊等环境景观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
  三、建立健全城市节水保障机制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水法》、《水污染防治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开展经常性的节水宣传活动和每年一度的“节水宣传周”活动,宣传节水知识和节水典型,对浪费行为予以曝光,提高全社会的节水意识,营造良好的节水氛围。
  (二)完善节水政策体系,实施依法节水。要结合我市实际,抓紧编制《城市节水专业规划》,修订完善《威海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尽快出台超计划和超定额用水加价收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中水设施建设管理等相关配套政策,为城市节水工作提供科学指导。
  (三)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节水管理。一是严格落实计划用水和定额用水管理制度。结合目前我市供水水源的储备状况,合理确定城市用水水量总量计划;将日用水量在5立方米以上的非居民生活用水户纳入计划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取水许可程序。严禁在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地下水禁采区、海水入侵区等区域新建地下水取水设施;对已有的取水设施,要根据实际需求有计划地进行封堵。三是建立建设项目节水审查制度。将节水“三同时”审查纳入建设项目基本审批程序,在项目立项、规划许可、施工图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加强节水措施审查,对不按规定落实节水措施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四是建立节水器具认证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开展节水器具认证和市场清理整顿行动,对不符合国家《实施节水认证的产品目录》的用水器具,坚决清理出威海市场。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