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税收宣传月期间开展网络税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粤国税办发〔2007〕15号)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今年税收宣传月期间的“走近税收”税收宣传彩铃彩信创作比赛、税法知识有奖竞赛、“税收在我身边”有奖征文等3项网络税法宣传活动是省局和省地税局联合开展的。为开展好网络税法宣传的各项活动,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网络税法宣传工作。随着社会信息化的不断发展,互联网以信息容量大、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以及高度的开放性、交互性等优势,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全省各级国税部门要充分发挥网络传播的优势,根据税收宣传的目标任务和广大纳税人的需求,广泛深入地开展网络税法宣传,宣传内容要贴近税收中心工作、贴近社会热点,贴近纳税人,扩大税收宣传的覆盖面,扩大网络税法宣传活动的影响力。
二、提高网络税法宣传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尽力安排专业型技术人才管理和维护门户网站,开展对网站维护人员的培训。把满足纳税人需求与教育引导纳税人结合起来,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借助门户网站,把握宣传口径,加强网络管理,规范网络建设和网络运行,充分发挥网络技术优势,开展好网络税法宣传活动,形成网络税法宣传的强势。
三、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网络税法宣传。充分利用网络的独特优势,以文字、图片、音像视频、动漫等多种形式开展税法宣传。对纳税人关心的问题,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多种多样的网上税法宣传活动。突出主题,想方设法,通过有奖竞赛、征文、问卷调查、联合采访等多种活动形式开展网络税法宣传,讲究宣传的效率,注重网络宣传的效果。
四、精心组织好税宣月期间的网络税法宣传活动。各地要按照《转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粤国税发〔2007〕38号)的要求,切实开展好税收宣传月期间的各项活动。要整合税收宣传资源,联合当地地税局等部门,组织好各项网络宣传活动。在“税收在我身边”征文活动中,各地至少要上报2篇经过评比后的优秀征文;在税收知识有奖竞赛活动中,各地要积极组织税务干部职工在网站上参与;在“走近税收”彩铃彩信创作比赛活动中,各地要充分发动群众,组织有此方面专长和热情的干部积极参与其中。各地的门户网站都要相应地建立这3项网络税法宣传活动的链接,并将本文附件一、二、三在网站刊登宣传,具体链接方式见附件四(图标大小可根据需要改变),通过精心组织,确保网络税法宣传活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