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外贸易
在稳步扩大一般贸易的同时,积极发展加工贸易,努力扩大出口规模。围绕进入国际采购体系,调整优化出口商品结构,重点抓好化工、机电、生物医药、纺织等优势出口产业和尿素、黄磷、多元醇、船舶、金刚石锯片、电子元器件等一批重点产品的出口。有序调控资源产品出口,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加强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设,培育和壮大外贸经营主体。继续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在巩固香港地区、欧美日等传统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拉美、非洲、中东、独联体等新兴市场。有序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拓展我市产品和服务出口的市场空间。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批准建设宜昌一类水运口岸,提升通关能力和信息化管理水平。重视运用世贸组织规则,积极应对技术壁垒、绿色壁垒等非贸易壁垒,有针对性地制定反倾销、反补贴的措施。
3、“走出去”战略
完善对外投资管理体制,建立对外投资促进体系。结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以扩大出口、利用资源、劳务输出和投资兴业为目的,鼓励和引导有条件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和建立境外生产加工基地,开展加工贸易,建立海外销售网络,设立研发中心,带动设备、商品和劳务出口。提高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的经营层次和水平,扩大合作领域,承揽大型工程项目,带动成套设备和技术的出口,全方位开拓国际市场。积极推动以外派海员为重点的劳务输出,办好宜昌市外派劳务综合服务基地,不断扩大规模,提高水平。
4、对外合作与交流
全面落实“呼应汉渝”的战略措施,坚持政府主导,搭建宜昌与武汉城市圈、重庆都市圈及周边地区交流合作的平台。打破行政壁垒,推进行业对接、产业对接、政策对接和人才对接。突出重点,在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发展、招商引资、开放市场、库区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展开实质性合作,实现互利多赢和共同发展。
十、统筹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坚持计划生育、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进一步提高防灾、抗灾和减灾能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一)人口工作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深入推行优生优育,全面实行免费婚检,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深入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力争“十一五”期间大多数县市区进入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行列,确保新增2个、力争3个县市区进入国家计划生育服务先进县市区行列。加大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力度,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建立健全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协调合作,以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制度,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教育资源优势,采取多种教育和培训形式,不断提高人口素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快发展老龄人事业。依法保障妇女、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改善少年儿童成长环境。
(二)资源管理
坚持有限开发、有序开发和有偿开发的方针,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建立和完善资源开发利用准入机制,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通过市场、价格、税收等机制和手段,健全各种资源的有偿使用和补偿机制。
1、土地资源
严格土地用途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强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严格征地制度,切实控制征地规模。改善土地生态环境,重点开发东部平原、长江沿岸等环境承载力较好的区域,限制开发三峡库区、周边山区等环境脆弱地区。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规范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和复垦。适度开发宜耕土地后备资源,实行补充耕地质量数量按等级折算制度,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2、水资源
推进水权制度建设,完善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施居民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促进节约用水。积极推广农业节水灌溉,不断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切实抓好水污染防治,保护饮用水源,保障饮水安全。建立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重要江河、湖泊水资源和地下水环境的监测信息制度。
3、矿产资源
制定加强矿产资源特别是磷矿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总体规划和配套措施,调控矿产开发总量和方向,引导矿山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和矿业权流转机制,稳步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加强尾矿、矿渣的综合利用,完善资源开发利用补偿机制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恢复治理。依法限制三峡库区等重要生态保护区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
4、森林资源
全面加强林地保护和林权管理。规范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批程序。建立“产权保障严格、经营主体到位、责任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林业产权制度框架。完善林业分类经营体制框架和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规范、完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三)生态环境保护
1、环境污染防治
积极争取三峡库区污染防治国债资金,确保库区及影响区水污染防治项目按时建成,确保三峡工程的正常运行和长江水质安全。加快实施香溪河流域、黄柏河流域、平湖风景区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工程。抓紧做好长江流域、清江流域、沮漳河流域、渔洋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前期工作,尽快建设点军、宜都、枝江、长阳、五峰、当阳污水处理工程。加大工业污染的防治力度,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提高2个百分点。加大城市空气污染的治理力度,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量,工业烟尘排放量达标率提高到85%以上。推行垃圾无害化与危险废弃物集中安全处置,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等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严格执行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源头加强项目环境准入控制,坚决防止产生新的污染。实施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完善环境准入制度。坚持严格的产业技术政策,对小立窑、小造纸、小钢铁等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建立完善人居环境质量及污染控制指标考核制和环境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充分运用经济手段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全面实施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2、自然灾害防治
建立和完善主要自然灾害以及重大事故的监测、预报和预警系统,加强救灾物资和设备储备。以三峡库区第三期地质灾害治理为重点,开展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山洪等地质灾害勘查防治。建立完善的灾害处理应急指挥系统,逐步形成良好的社会化灾害救助机制。建设新一代气象信息立体监测网、气象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切实做好公共气象服务。
3、生态建设
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区、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市(县)的建设。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长江防护林、湿地保护与生态恢复、平原绿化以及社区绿化等生态工程建设,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自然生态恢复,提高森林覆盖率,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四)循环经济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坚持节约优先,加强资源综合利用。积极开发和推广资源节约替代和循环利用技术,加快企业节能降耗技术改造,依法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资源浪费、污染严重、技术落后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形成资源节约型的经济增长方式。
1、循环经济示范试点
以电子材料、化工、冶金、建材等四大行业为重点,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建成5家循环型试点企业。以宜昌化工园为示范区,按循环经济模式规划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力争建设1个循环经济示范县市。
2、资源利用
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原材料、水等资源的消耗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提高炉渣、粉煤灰、煤矸石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鼓励冶金、建材等行业大量消纳利用固体废弃物。加强废水污染的治理,提高废水(废液)的回用率。提高余热、余压综合利用水平,推进污水、烟气资源化,最大限度地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物。
3、能源节约
综合利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推动高新技术、先进管理和结构优化等方式运用,全面节约能源。在条件具备的工业园区发展热电或冷热电联供。继续改造完善输配电网络,降低输变电损耗。推进一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积极推行新建住宅、公共建筑、商业和民用节能。加强重点行业节能监测,强制执行行业标准,依法淘汰高耗能的设备、工艺。
4、清洁生产
实行清洁生产审核制,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现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达到国内、省内先进水平。在化工、轻工、冶金、建材等行业,选择重点企业组织清洁生产试点,开展创建清洁生产企业和环境友好型企业活动,逐步实现废物“零排放”。
5、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
建立以城市社区和乡镇为基础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大力推进废电池、废塑料等废旧物资回收与资源化,建设废旧物资分检处理和综合利用基地。加强再生金属、废旧轮胎、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和再生利用。全面推进生活垃圾袋装化及分类收集,促进城市垃圾生物转化、能源转化利用,降低废物最终处置量。
十一、全面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扩大就业,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科教、文卫等各项社会事业,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全面推进和谐宜昌建设。
(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1、劳动就业
建立健全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中小企业,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完善和认真落实扶持再就业的政策,逐步解决历史遗留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重点解决好困难地区、困难行业和特殊群体的就业问题,依托街道、社区和企业,实现城镇有就业能力、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进一步消除农民进城就业的体制性障碍,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实现农村有外出能力和外出就业愿望的“零转移农户”至少一人转移就业。加强再就业、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各类劳动者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居民收入
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不断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加强对工资分配的有效调控,加强对垄断行业和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的监管。完善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进一步规范职务消费和公务消费,加快福利待遇货币化。以共同富裕为目标,加大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注重社会公平,努力做到规则公平、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和分配公平,使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控制在社会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3、社会保障
统筹城镇和农村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制度。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重点将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和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规模,努力提高社会保障支撑能力。增加财政的社会投入,多渠道筹措社保资金,逐步做实企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不断提高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建立以政府救助为主导、政策扶持和社会捐助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逐步提高城镇低保水平,推进农村特困户救助向低保制度过渡。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建设,推进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力争使3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4、居民消费
培育消费热点,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健全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基本实现城镇居民户均一套住房。继续推动通信、计算机等的普及,鼓励节能环保轿车进入家庭,促进教育、健身、文化、旅游等服务消费和休闲消费。通过健全公共服务、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发展商业保险等措施,引导消费预期,增加即期消费。完善消费政策,改善消费环境,发展消费信贷,壮大消费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