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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本市实施技师任职资格社会化鉴定的试行意见》的通知


  三、技师任职资格社会化鉴定的内容

  根据技师任职资格社会化鉴定的条件,重点考核申报者能够熟练应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高超的操作技艺,解决本工种关键性的操作技术和生产中工艺难题以及无保留的传授技艺(绝招)、经验和培训技术工人的能力,以考核工作业绩和创新成果为重点。

  四、技师任职资格社会化鉴定的程序

  劳动者个人持规定的有效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向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市职业介绍中心、区县职业介绍分中心报名点申报,报名点按规定验审报名者所提供的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申报者发放《准考证》。市技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按市职业介绍中心、区县职业介绍分中心报名点提供的报名汇总情况分类组织实施考前辅导,然后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实施技能鉴定、应知考试,需要评审的由市技师评审委员会组织综合评审。成绩合格者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技师合格证书。鉴定合格者到原报名点领取证书。

  五、技师任职资格社会化鉴定的时间

  技师任职资格社会化鉴定每年举行二次。(具体时间另定)

  今年上半年做好通用工种技师鉴定的申报条件、鉴定程序、鉴定标准、辅导材料等书面材料的准备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报名时间、报名地点、鉴定时间、鉴定场所等具体事项。今年下半年对通用工种技师任职资格社会化鉴定进行首次开考。(行业特有工种暂不列入试点范围,仍按原渠道申报评审)

  六、技师任职资格社会化鉴定的报名地点

  技师资格鉴定工作与本市职业介绍中心、区县职业介绍分中心的就业服务工作结合起来,报名点设在市职业介绍中心、区县职业介绍分中心的专业人员介绍所(暂未建立专业人员介绍所的,报名点设在培训窗口),报名的同时将参加技师资格鉴定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登录,建立起职业介绍中心技师资源信息库。为本市技能人才的开发积累基础资料。

  市职业介绍中心、区县职业介绍分中心作为本市技师任职资格社会化鉴定申报的服务窗口,向社会发放技师资格鉴定的相关书面资料,为职工申报技师鉴定提供咨询服务,具体受理报名工作,指导申报者完成技师鉴定申报表填写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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