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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
(枣政发〔2006〕73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6〕3号文件加快山东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6〕5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坚持公共气象的发展方向,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要求,强化观测基础,完善服务体系,依靠科技创新,提高预报预测服务能力,建设先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满足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气象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
  (二)目标任务。大力实施枣庄市气象事业“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基本建成结构合理、布局科学、功能完备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和科技支撑保障系统。到2020年,气象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气象科技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气象整体实力达到全省一流水平。
  二、进一步加快气象现代化建设
  (一)加强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和信息系统建设。针对我市气象监测的薄弱环节,大力加强包括环境气象观测在内的气候观测系统、天气雷达、卫星遥感接收、雷电监测网、移动气象观测系统及自动气象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平均站间距城市5公里、乡村20公里及灾害多发区适当加密的布站原则,加快全市60个区域气象观测站的建设。重点加强灾害性天气气候监测,加快建立完善全天候立体综合气象观测系统。要在省级气象信息网络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基础上,建成联通全市的气象信息高速传输网络,提高气象信息的存储、加工和分发能力。
  (二)完善气象预报预测系统。以提高天气、气候预报预测准确率为核心,综合应用多种探测资料和预报预测技术,不断完善天气、气候、气候变化、生态与农业气象、大气成分、人工影响天气、空间天气、雷电等气象预报预测业务系统,提高预报预测水平。重点以数值预报为基础,融合地理信息系统应用等技术,加快预报预测精细化进程,加强雷电预警预报业务系统及短时临近天气预报系统建设,做好影响我市的暴雨、雷雨大风、雷电、冰雹、大雾等各类灾害性、突发性天气的预警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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