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单位内部职工集体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由单位填写(JDB-007)表和(JDB-008)表。报主管部门汇总提出鉴定工种、等级、鉴定时间等有关鉴定要求,(一般以本市鉴定公告发布的时间为主)。到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到所在区(县)职业技能鉴定分中心办理鉴定手续,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指定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机构实施鉴定(考核),并签发准考证。
申报鉴定的个人统一向市劳动局就业训练中心报名参加相应等级的培训(包括考前辅导班),培训结业后方可参加鉴定。鉴定报名手续由市劳动局就业训练中心向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集体办理。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安排指定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实施鉴定(考核),并签发准考证。
举办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应严格按照劳动局制定的《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发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劳技发【94】46号)履行审批手续,并实行《办学许可证》制度,取得《办学许可证》后方可向社会招生。培训班结业者,须由审批部门签署意见后,向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区(县)职业技能鉴定分中心集体办理鉴定(考核)手续。
四、严格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与管理要严格证书颁发程序,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要认真审核鉴定成绩,尔后报市劳动行政部门核准。证书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按照劳动部和市劳动局的规定统一办理,经市劳动局验印后颁发,由鉴定机构移交本人。
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需发放市劳动局验印的劳动部统一印制的证书,应在鉴定(考核)前一个月,将鉴定(考核)实施方案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将鉴定人员成绩报行业劳资部门审查汇总,尔后报市劳动行政部门核准,证书由行业劳资部门按照劳动部和市劳动局的规定统一办理,市劳动局验印后颁发,由鉴定机构负责将证书送交人。
凡本市已实行国家统一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工种)申报技师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者必须取得由市劳动局验印核发的高级工证书,并符合相应申报条件。凡其证书不属于市劳动局验印、核发的,须经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复考或复核后,换发新的经市劳动局验印的高级工等级证书,方可参加技师考评。
五、严格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的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应在注重社会效益的同时,实行有偿服务。鉴定和证书等收费应严格按照有关标准执行。市劳动局将会同物价部门加强对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