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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农村沼气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农村沼气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枣政发〔2006〕42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农村沼气建设步伐,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农村沼气的重要意义
  发展农村沼气,有利于解决农村能源短缺和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改善农村卫生条件,改变农民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有利于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生态市建设步伐。发展农村沼气,对于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农村沼气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二、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和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为重点,以沼气综合利用技术推广为手段,以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为保证,大力发展农村沼气示范户、示范村、示范小区和示范养殖场,促进种植和养殖协调发展,实现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良性循环。
  (二)建设原则
  在工作指导上,应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规划,整村推进。各区(市)要根据本地的资源优势和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农村沼气建设重点,科学编制农村沼气建设规划,优先在文明生态村建设推广。在典型示范的基础上,注重集中发展,整村推进,逐步达到普及农村沼气的目标。
  2.农户自愿,因地制宜。要充分考虑农户经济承受能力,尊重农户意愿,在有条件的地方加快建设和普及农村沼气。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适宜什么模式就建设什么模式,适宜搞多大规模就搞多大规模,不搞一刀切和强迫命令。
  3.综合利用,注重实效。要以农村户用沼气建设为突破口,发挥沼气在生态农业建设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要注重实效,积极开展以“三沼”(沼气、沼液、沼渣)为主的沼气综合利用,充分发挥沼气的综合效益。
  4.建管并重,市场化服务。沼气池建设与管理,实行政府扶持建池,农户和企业靠市场化运作进行管理的办法。要采取行政拨款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法建立沼气技术服务队伍,逐步过渡到完全市场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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