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盐业局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敬川同志任组长,纪检书记李嘉平、工会主席万玉文同志任副组长,王军东、李朝军、尹建生、岳雪峰、李晓旭同志为成员。李嘉平同志具体负责信访稳定工作的协调和相关责任的落实。
五、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信访工作被动落后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对不负责任、推诿扯皮而引发群众大规模越级集体上访或恶性上访事件、造成重大影响的,给予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纪律处分,并取消当年单位和领导个人评先资格;连续两次发生此类重大问题的,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视情予以工作调整,降职或撤职。
附:市盐业局信访制度
2006年3月17日
市盐业局信访制度
来信来访,是群众反映心声,向组织汇报情况的主要渠道,也是党组织听取基层意见,搞好组织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桥梁。做好信访工作,保持全局稳定发展,是各级组织和各单位的重要职责。
一、信访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工会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责任制,共同做好信访工作,保持全局稳定。
二、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凡是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各级领导要认真做好工作,化解矛盾,并及时报告和妥善解决,防止激化造成越级上访。
三、干部职工反映问题要严格程序,不能越级上访。有问题,有情况应逐级反映,各级要及时解决。如不按规定越级上访,要追究所在单位领导的责任,取消单位年度评先资格。对越级上访者,通报批评;聚众闹事者,停发工资,写出书面检查,影响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四、外部来信来访,要及时向党委汇报,及时查处。
五、局党委、纪委要把信访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定期分析、研究信访工作,排查不安定因素,对于突发事件要采取积极措施,果断处理,严防造成不良后果。
六、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法纪教育工作,建立个别谈话制度,做到防微杜渐,确保单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