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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洪府发[2007]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照此执行。

  二○○七年一月十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的工作方案

  饮用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饮用水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饮用水水质达标率达99%以上,但仍然存在一些污染饮用水源的现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45号)精神,认真贯彻实施《江西省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办法》和《南昌市赣江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确保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充分认识保障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工作,以保障饮用水水源的水量、水质安全为目标,以饮用水水源地的建设、保护、涵养为核心,建立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监测预警与安全应急机制,确保饮水水源水量充足、水质优良和水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和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落实到位,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黄春平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中漳  市创建办常务副主任
      申少平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胡道虬  市创建办
      袁永昌  市环保局
      黄清玉  市监察局
      涂建平  市发改委
      詹水发  市经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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