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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06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9、强化环保执法能力建设。省市重点污染源全部完成了在线监控设施安装。环境监察支队标准化建设通过省环保局验收。
  10、加强突发性环境安全事件应急能力建设。编制完善突发性环境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环境监测应急处置预案,应急监测和处置能力建设的监测仪器设备已全部到位,有效地提高了我市突发性环境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定期对全市环境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全市未发生重大环境安全事故。
  (二)严格“环保第一审批权”制度,新建项目报批率、“三同时”执行率达100%
  认真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100%。我局坚持“不欠新帐,多还旧帐”的指导思想和“关小腾容量、扶大促发展”的原则,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要求,严把项目审批关。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控制新污染的政策措施,要求一切新、改、扩建项目均不得增加当地污染负荷,必须在市政府下达给当地的排污总量中调剂,严禁超标审批和建设。全年共审批或预审建设项目152个,否决建设项目12个,建议更改厂址1个。同时,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加大违法建设项目的查处力度,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企业43家,其中挂牌督办30家。
  (三)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保持全省先进水平
  我局积极协调,努力做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各项工作,取得了实效。省政府公布了2005年全省18个地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显示,我市“城考”再次取得了全省第2名的好成绩
  二、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完成排污费征收任务
  2006年,我局共征收排污费650万元,较2005年有所减少。原因有二,一是省政府出台了《河南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省政府94号令),规定排放污水的单位进入城市下水管道就不再征收排污费,只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我市沙南绝大部分区域污水均经城市下水管道进入市污水净化中心进行处理,这些排污单位只缴纳污水处理费,不再缴纳排污费,致使排污费征收减少;二是2006年我市加大了重点排污企业污染治理力度,全市23家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了污染深度治理,排污量明显减少,应缴纳排污费也明显减少。
  (二)完成漯政办〔2006〕16号文件规定的清洁能源推广任务
  为认真落实好漯政办〔2006〕16号文件规定的清洁能源推广任务,我局积极协调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对清洁能源推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燃气管网铺设到的区域的4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下达了限期使用清洁能源通知,91家单位的大灶、15家单位的燃煤锅炉由燃煤改成了天然气,漯河卷烟厂、漯河杜邦双汇等4家重点废气排放单位使用了天然气,督促燃气公司新发展居民使用天然气用户6000家,这些措施有效地推动了清洁能源的推广。但由于我市天然气指标不足,特别是冬季不能保证用户用气需要,加之使用天然气成本较高等原因,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市清洁能源的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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