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07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巩固两项工作成果
  1、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加强对涉路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监管,严格规范上路执法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以罚代纠、以罚代管等问题。认真清理涉车收费、罚款项目和标准,深入治理向机动车辆的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继续清理道路站点,整顿电子测速仪使用不规范、交通标识设置不合理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上路、执法执勤不规范及以权谋私等问题。加强对涉路部门落实“收支两条线”等规定的监督检查,严查下达创收指标等做法,努力从源头解决公路“三乱”问题。
  2、巩固清理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问题工作成果。继续加强对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的监管,严禁出台新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政策。加强对已清理的出租汽车收费项目的监督检查,严禁各种乱收费行为。严格规范出租汽车企业行为,切实保障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二、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南昌市纠风工作层级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纠风工作职责。要把纠风工作作为政府和部门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纠风部门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各专项治理工作牵头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精心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切实落实好责任。其它相关部门和行业要重视政风行风建设,把抓纠风工作作为领导班子的重要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建立完善纠风工作机构,认真负责地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纠风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坚持把定期督检与经常性的明察暗访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对各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着重加强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地方政府落实对教育投入,公办高中执行“三限”政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回扣”、“开单提成”、“红包”问题;涉农政策规定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学校以“改制”为名高收费、违规办班乱收费、违规收取服务费和代收费,以及政府部门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方面的商业贿赂行为要严厉打击;对挪用、克扣各种惠农支农补贴,以及各种巧立名目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特别是由此引发的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要坚决查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三)加强源头治理,加大预防力度。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采取治理措施,把矛盾化解在生成之初,把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要抓好教育这项基础性工作,努力筑牢抵御不正之风的道德法纪防线。定期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道德修养、法纪观念,促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同时抓好典型教育,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此外,要建立纠风预警机制,对群众有反映但未查实或情节轻微的部门或个人,采取预警谈话等方式及早提醒,常敲警钟,防微杜渐。要积极推进机制制度创新,从解决利益驱动问题入手,治理产生不正之风的深层问题。教育方面:推进教育体制改革,促进教育均衡化发展,落实政府对教育的投入;清理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卫生医疗方面:加快县、乡、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发展城市社区卫生医疗服务。农民负担方面:严格执行农民负担四项制度,落实支农惠农政策规定。公路“三乱”方面:保证涉路部门执法经费,严禁下达经济指标、提取返还比例的做法。等等。此外,要结合政府改革措施的出台,制定配套措施,防止不正之风的发生。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