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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07年度全省水利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五、切实加强对水利社会管理工作的宣传
  要加强对规划管理的宣传。宣传各地按照资源水利发展思路,在建立健全水利规划体系、严格按规划立项审批项目等具体做法,重点宣传水资源综合规划、水系规划、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沿海地区水利规划、流域综合规划等规划成果,增强社会对水利规划的认知程度。特别要重视对“蓝线管理”等规划管理工作的宣传,强化水利规划的社会管理职能。要强化水利建设管理的宣传。重点宣传各地进一步完善“四制”,规范建筑市场,加强对工程质量管理的先进经验等,倡导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科学施工,确保“三个安全”,努力建设质量一流工程。要强化对工程管理的宣传。结合工程管理单位的体制改革,重点宣传工程管理投入和运营机制的新做法,有关单位在创建省级和国家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中的先进经验,大力推进水利工程管理及调度运行的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建设。要强化对河湖管理的宣传。特别是加强对涉河(湖)事务的依法管理的宣传,促进加强河湖管理和保护的行政措施和技术措施的落实。

  六、继续做好深化水利改革的宣传
  着重抓好四项水利改革的宣传。一是继续加大对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宣传力度。围绕科学定性、合理定编定岗、公共财政保障、深化内部改革、推行管养分离的要求,宣传各地推进改革的做法,尤其要加强对通过改革促进管理的宣传。二是加大对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宣传。重点宣传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情况,特别对各地积极探索“代建制”、“诚信制”等管理模式进行宣传。三是深入宣传农村水利改革。加强对乡镇水利站改革的宣传,重点加强对宿迁、苏州两市以及高淳、宜兴等11县(市、区)水利站试点改革的宣传。四是积极开展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宣传。既要宣传各地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基础作用,加大财政对水利投资力度的做法,更要重点宣传各地加强市场运作,积极吸收社会资本投资水利建设的新鲜经验,积极引导创建水利建设和管理投入多元化的新机制。

  七、着力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宣传
  要通过宣传报道,使全社会进一步增强对水旱灾害的认识,增强水忧患意识。既要宣传各地在行政首长负责制、以防为主、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又要宣传防汛工作从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从单一防洪调度到防洪防污结合调度转变的新思路、新举措。要抓好对河道、水库、大中城市和重要基础设施防洪安全的宣传,特别要针对近几年来我省遭受台风灾害袭击机率增加的实际,宣传各地完善防汛防旱防台等各类应急预案,落实防汛防旱防台的各项准备情况。淮北地区要在做好防汛防旱防台工作宣传的同时,切实做好抗旱和水源调度工作的宣传。要加强对防汛抗灾行动、水利工程优化调度、水利工程减灾效益的宣传,特别要及时宣传防汛防旱工作中涌现的典型经验,促进防汛抗旱工作的积极开展。另外,要加强反思类工作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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