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意见
(宜发[2006]12号)
行政效能建设是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机关管理体系的必然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优化发展环境,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能力,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乡镇(街道)以上各级党委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中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为出发点,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思想教育,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素质,努力实现“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为深入实施“三峡开发、呼应汉渝、沿江突破、协调发展”四大战略要点,加快推进世界水电旅游名城建设的宏伟目标提供有力保障,促进全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努力建设和谐宜昌。
二、总体目标
以执政为民、勤政廉洁、提高效率、优化环境、促进发展为主要内容,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经济发展环境、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问题,整合机关管理资源,优化机关管理要素,规范机关管理行为,深入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切实解决机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市各级机关和广大干部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在行政效能上有新的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的质量进一步提高,在人民群众对机关工作满意度上有新的提高,以硬措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
三、工作内容
(一)提高干部素质。各级机关要按照适应学习型社会、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干部的要求,从公务员的思想实际出发,突出思想教育,把思想教育与严格管理、言教与身教、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着力抓好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艰苦创业精神教育、职业道德和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公务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观念,使广大公务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对群众有感情、对工作有热情,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建立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有步骤、有计划地抓好公务员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理论素质,拓宽知识领域,优化知识结构,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