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乡村清洁工程建设的意见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乡村清洁工程建设的意见
(长政办发〔2007〕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湘发〔2006〕1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大力推进乡村清治建设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6〕40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推进我市乡村清洁工程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
  推进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减少资源浪费,改变农村脏、乱、差现象的有效举措。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把乡村清洁工程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新时期“三农”工作的切入点,引导广大农民从清洁田园、家园、水源、能源入手,加快改造村容村貌,提升生态文明意识,创造整洁、舒适、文明的生活环境。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乡村清洁工程建设,通过政府引导、农民参与和社会推动,大力推行农业生产清洁工程和农村生活环境净化工程,根除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彻底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村容村貌,创建乡村生态文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坚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最大限度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坚持典型带动,分步推进;坚持不断创新工程技术模式与管理运行机制,持续推进乡村清洁工程;坚持政府引导扶持、激励和市场机制驱动、农民自觉自愿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
  (三)目标任务。通过实施乡村清洁工程,逐步建立清洁的田园、家园、水源、能源,实现农村生态良性循环,建立农村生活社会化物业管理体制,创造农村生态文明新风尚。具体目标是:示范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人畜粪便出现与资源化利用率达100%,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业投入品包装袋(瓶)等废弃物回收处理率达到85%以上,实施测土配方施肥与病虫草鼠害综合防治技术入户率达100%,化肥、农药利用率提高3%-5%,农户清洁能源普及率达到90%以上,清洁饮用水普及率达90%以上。到2010年,全市30%的建制村完成乡村清洁工程建设任务。经过5年的努力,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生活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村容村貌得到显著改观。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