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科技创新环境进一步改善
“十五”期间,我市制定了《关于加快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关于培养引进用好高层次人才的暂行规定》、《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科技创新进一步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科技创新的政策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健全完善了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形成了科技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我市五区一市连续4年通过了全国科技进步考核,2005年为全省整体通过考核的六个市之一。五年来,我市不断创新科技文化和理念,建立科技人才、科研项目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机制和平台;倡导勇于创新、求真务实、无私奉献、团结协作的精神,全市上下已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公众科学素养水平显著提高。
在加快发展的同时,我市科学技术总体水平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仍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是:科技投入不足,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高新技术产业在整个经济中所占的比例不高,高层次人才短缺和流失问题依然存在,科技进步和创新的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等。对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二、“十一五”科技发展的指导方针、基本原则和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方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以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为中心,以实现优势领域的技术突破和重点领域的技术跨越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构建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优化科技发展环境,为推动产业技术升级和经济结构优化调整,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加快能源、建材、煤化工三大基地建设,科学合理地确定科技发展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统筹各方面力量,集中抓一批带动性强、关联度大、作用突出的关键共性技术及战略性、储备性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2.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技术相结合。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放在全部科技工作的中心位置,大力加强原始性创新、集成创新和在引进基础上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加强科技交流与合作,努力在若干重要领域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提高创新能力。
3.坚持市场导向,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把市场竞争机制和政府宏观调控结合起来,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科技活动的效率和效益,全面推进企业科技进步。
4.以人为本,优化创新环境。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培养与引进相结合,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优化人才结构,建立创新团队;发展创新文化,优化创新环境,培育创新精神,建立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创新人才在科技发展中的核心作用,调动科技人员创新的积极性和创业潜能。
5.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继续加强与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省科学院、山东农业大学等重点院校和科研院所的联系与合作,促进企业与其联合攻关,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6.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近期与长远的关系,坚持支撑发展与引领未来相结合,提高科技满足需求和超前发展的能力,按照创新型城市建设规划,超前部署,引领未来,创造新的需求,培育新兴产业,实现科技的可持续发展,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和谐发展提供支撑。
(三)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