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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关于深入开展2007年全省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


  三、突出抓好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注意收集和排查案件线索,所有举报线索都要认真处置,做到件件有着落。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转到各单位的信访举报件,必须认真调查处理,凡是要结果的信访件,必须按时限要求报调查结果。与纪检监察、检察、工商等执纪执法部门加强沟通和联系,形成办案工作合力,坚决配合有关部门查办性质严重、情节恶劣而又拒不自查自纠的案件以及去年6月29日《刑法》修正案(六)颁布后仍然顶风违法违纪收受贿赂的案件。

  四、重点抓好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

  今年,推行以省为单位药品网上招标采购制度。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完善医生处方管理办法、医德医风考核档案及行贿企业黑名单制度等长效机制。对重点部门、科室人员实行轮岗制。针对自查自纠和查办案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查找管理和制度上的漏洞,认真研究、建立和完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进一步规范医院院长岗位责任和管理目标等制度,用制度规范各种行为,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医院院务公开工作,特别要抓好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的分开。规范医疗机构收支行为与价格行为,严格收费管理和规范开方、用药、检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力度,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规律,分析其滋生蔓延的深层次原因,在政策、法律和工作层面上研究治理的思路和对策。及时解决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注意总结和推广治理商业贿赂的成功经验。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

  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是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坚决克服畏难、松劲和麻痹情绪,切实负起责任,带头自查自纠,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各地、各单位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指导、协调作用。主动与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工商、审计等部门沟通联系,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要注意将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结合起来,与卫生行风建设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行动结合起来,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增强专项治理工作的综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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