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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保险行业协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保险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保险行业协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保险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6]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市保险行业协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保险业发展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八月一日

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保险业发展的意见
(市保险行业协会 2006年3月)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省保险业加快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04〕28号),充分发挥保险业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力争在3至5年内,通过经营创新和监管创新,实现全市保险业市场体系健全、经营秩序良好、业务发展协调、监管规范有力、行业廉洁自律的发展目标,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保险业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近几年来,我市保险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机构不断增多、业务领域不断扩大,在抗灾减损、提供经济补偿、促进就业以及保证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我市保险业整体规模较小,业务覆盖面较窄,自身实力较弱,市场秩序不规范,社会保障功能还不能充分发挥,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还不相适应。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商业保险的社会保障辅助作用越来越重要。各级各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保险业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增强发展保险业的紧迫感、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优化保险业的发展环境,促进全市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积极做好市场主体的培育工作。全市保险业要紧紧围绕地方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努力扩大保险的覆盖面,利用保险资金在长期性、规模性、安全性和流动性上的优势,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为社会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安定人民生活提供可靠保障。要依法促使各保险机构平等竞争,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在加快营业性保险机构建设的同时,积极培育专业的保险经纪公司、代理公司,公估公司。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国内外保险公司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保险业务,培育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壮大我市保险市场规模。切实转变增长方式,处理好速度与效益、调整与发展的关系,不断提高经营效益。加大保险业的内部监管力度,努力降低经营成本,提高风险防范水平,增强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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