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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经济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杭州市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失效]

  四、技术中心的建设与运行

  技术中心的组织机构应依照精干、高效的原则,结合企业技术开发体系的建立,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合理设置。

  技术中心的运行必须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项目选择和立项以及项目负责人的确定,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实行公开招聘等方式确定。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项目管理机制,提高技术创新的有效性,加速高新技术的产业化。

  技术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由企业主要领导任技术中心主任。并设立由企业主要领导和研发、制造、销售、财务等部门组成的技术委员会,负责研究开发方向、重点课题和经费预算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制定年度计划,并对技术中心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

  技术中心可聘请企业内外的有关专家、学者组成专家委员会,负责对技术中心的研究开发方向、重大技术问题及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咨询和评估。

  技术中心与企业内其它研究机构在课题安排上应统筹考虑,长中短期课题合理布局。技术中心应逐步增加中长期研究开发课题的比例,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技术储备。

  技术中心应建立开放式的运行模式,广泛吸纳国内外先进的科技成果和高水平科技人才,注重产学研合作和国际人才技术交流,充分利用社会科技资源,提高技术中心的研究开发能力和水平。

  鼓励专业对口的独立科研院所、高校和社会的科技力量以多种形式进入企业,与企业共建技术中心或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

  五、申报技术中心的条件

  申请认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领导创新意识强,企业技术创新机制健全,技术中心有较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相对固定的工作场所。

  (二)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同行业中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企业综合经济技术指标居同行业前列,能为本行业、本区域提供技术服务、咨询和指导。

  (三)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和试制条件,有较强的研究开发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研究开发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四)有切实可行的中长期技术发展规划,有明确的技术中心建设规划和具体的工作措施,有产学研联合开发的组织形式。

  (五)企业技术中心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有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素质较高的科技人员队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5%以上;行业或区域技术中心有一支业务素质较高的科技人员队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占中心职工总数的30%以上;以上工程技术人员中从事技术开发的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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