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关于开展通村公路建设效能监察实施意见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6]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市监察局《关于开展通村公路建设效能监察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八月八日
关于开展通村公路建设效能监察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完善全市通村公路网络,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条件,解决农民群众行路难,推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促进勤政廉政建设,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交通部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和《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通村油(砼)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全市通村公路(包括通乡镇公路、通行政村公路)建设进行专项效能监察。
一、效能监察的目标和任务
按照《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通村油(砼)路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以国家和省关于农村公路建设的相关文件为依据,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强化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职责,跟踪问效通村公路建设、管理和运行情况。通过专项效能监察,严格规范项目业主的管理行为和项目参建单位的建设行为,及时发现、认真整改不规范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建立健全通村公路建设项目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通村公路建设项目按计划有序实施,确保通村公路建设项目投资的安全和高效,确保项目建设管理达到国家要求。
二、效能监察的范围和内容
针对我市近几年来通村公路建设投资总额大、覆盖面广、项目分散的特点,全市专项效能监察的范围是:各县市区已立项和在建的通村公路基本建设程序、资金管理与使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综合效能等情况,主要内容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