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开展“绿色家园”创建活动,实现农村庭院花果化,农村道路林荫化。充分利用村旁、宅旁、路旁、水旁及宅间空地,种植经济作物等绿色植物,提高绿化覆盖率。充分利用再生能源取代燃烧柴草,利用太阳能、沼气、生物制气等天然能源和再生能源,减少对空气和环境的污染。河渠、公用水塘定期维护、及时清淤,保持水面洁净。注重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并确定有效保护。
(五)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培养造就新型农民。
开展农民培训活动,加快农民“知识化、职业化、文明化”进程,培养造就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1、实施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提高农民生产经营能力。围绕当地特色农业和支柱产业,以农业科技和经营管理知识为重点,以培养新型农民、技能型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管理人才为目标,对农民进行职业化、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培训,提高农民的科技致富能力。实施文化科技示范户工程,把农业科技推广延伸到每个农户,推进文化科技中心户向专业化、产业化方向发展。依托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农业职业院校,建立科技培训体系,每个乡镇建立1个科技培训基地和主导产业培训基地。
2、实施现代职业教育工程,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进一步整合教育、农业、科技、劳动等方面的资源,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和外出适应能力。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给予适当培训费补贴。全市建设10所示范性中职学校,重点建设2所省“325工程”学校,30个特色鲜明的中职教育重点示范专业点,4个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20万农村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每年培训4万人次,90%以上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培训并取得“绿色证书”,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培训后的转移就业,就业率达到85%以上。
3、实施“乡风文明工程”,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广泛开展以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树新风为主要内容的“三讲一树”和文明镇、文明村、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制定《乡规民约》和《文明准则》,倡导尊老爱幼、扶弱助残、邻里团结、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等良好乡风民俗。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形成安居乐业、民风淳朴、文明祥和的良好氛围。
(六)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农民民主权利。
进一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农民民主权利,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1、全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建立健全预防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的预警机制,发挥基层民兵组织作用,提高保障公共安全的能力。继续抓好“三级中心五级网络”建设,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从源头上预防和有效化解农村社会矛盾。
2、积极创建平安农村。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提高普法效果,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为村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及时为贫困弱势村民提供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宜昌”创建活动,建设“平安乡村”。依法打击农村犯罪活动,铲除农村黑恶势力,扫除黄赌毒,净化农村环境,增强村民的安全感。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减少农民和农民工事故致残率。
3、推进农村管理民主。扎实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及时拓展村务公开内容,切实维护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建立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坚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审计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完善村级干部激励机制,激发村级干部内在活力。
(七)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化农村改革,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建立有利于发展的农村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1、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继续深入推进以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稳步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改制和人员分流工作,构建新型农村公益性事业服务体系。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明晰集体资产产权,积极探索农村集体资产的营运和管理方式,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避免集体资产的流失。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产权制度、治理结构和分配制度的创新,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合作机制。
2、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公共财政建设。合理划分县、乡(镇)政府支出范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把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和公共设施建设纳入各级财政支持范畴。科学界定乡(镇)、村社会管理事权,把农村社会管理支出分级纳入财政预算安排。进一步完善“乡财县管乡用”的财政管理方式,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政权运转的财力保障制度。采取清欠、降息、盘活资产等多种方式妥善化解乡村债务,防止新债务发生。建立激励型财政制度,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实现财政收入有效增长。
3、深化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促进集约化经营。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进一步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性质,全面落实二轮土地承包政策,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引导农民加快林权制度改革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八)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紧扣新农村建设的具体要求和总体目标,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水平,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1、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在农村党组织中深入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为新农村建设注入强劲动力。深入开展“三级联创”和“创五好、奔小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题实践活动,坚持严格标准,强化责任,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五年内80%的村党组织达到“五好”标准。创新农村村级后备干部队伍的培养、选拔机制,培养农村经济发展的带头人。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能力建设,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基层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加强对村民自治组织和青年、妇女等群众组织的配套建设,做到与村党组织同步推进、协调发展。
2、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重点从村级组织中的非党成员和农村优秀年轻人才中发展党员,着力解决村级组织后继乏人、结构失衡的问题。实施党员“素质工程”,围绕发展新产业,加大理论教育、实用技术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党员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实施党员“先锋工程”,建立长效的党员学习、教育、管理、联系群众和党内民主参与机制,始终保持农村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实施党员“安家工程”,构建规范的流动党员联络、接转、管理、服务、活动的工作机制。科学调整农村党组织设置,创新党员活动载体,注重发挥农村无职党员作用。
3、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进一步理顺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关系,改进村党组织的领导方式和方法,村党组织依法行使核心领导权,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村民代表会议行使权利的有效方式。深入推进“两推一选制”、“交叉任职制”,坚持完善“议事恳谈会”制度,为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民主环境。坚持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民主选举村委会,规范选举和罢免程序,无随意指派、委任、“任命”、撤换村委会成员的现象。
4、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组织和引导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和创业。加速培养建设以能工巧匠、种养殖能人、农民企业家、营销人才等为主体的懂科技、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不断完善农村实用人才培养、选拔、使用、管理、激励机制,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建立农民自主建设美好家园的激励机制。
农民群众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和直接受益者,要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农民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新农村建设的宣传活动,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目标要求以及具体措施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农村文化阵地,开辟专题专栏,及时报道新农村的建设成果、成功经验、先进典型,推动新农村建设不断深入。坚持走群众路线,在制定规划、开展建设、实施项目时,广泛征求农民群众意见,尊重农民意愿,反映农民要求,真正体现和解决农民群众最需要、最迫切的问题,让农民高兴和满意。用农民看得见、用得上、真正得实惠的建设项目,吸引广大农民群众自愿投资投劳,激发自我建设的热情,增强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各级政府应建立激励机制,采取“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给予支持,不断激发社会各方面建设新农村的热情。
(二)建立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