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农村卫生事业。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加快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完善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卫生服务体系。改扩建95所乡镇卫生院、15所县级医院、9所县级妇幼保健院、9所县级疾控中心,实现每个乡镇办好1所公立卫生院,每个行政村办好1所卫生室。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6年起地方财政相应增加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标准,今后视财力可能逐步提高。在2008年以前,将枝江市、兴山县、夷陵区、点军区纳入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农民参合率达到90%以上。加强以血吸虫病为重点的重大疾病防治,基本做到“小病不出村、一般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加强农村残疾人初级康复保健。加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转化、待遇保障、本土人才培养三大体系建设,建立稳定、高素质、结构优化的乡村医生队伍。加强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农村卫生和县、乡、村卫生机构的纵向技术合作,提升整个农村卫生服务网络的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高对禽流感、口蹄疫等人畜共患疾病的检测、预警和处置能力。
3、农村文化事业。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推动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以县市区为主导、乡镇为依托、村为重点,完善县、乡、村文化设施。构建县有文化馆和图书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实施送书、送戏、送电影下乡工程,解决农民看书、看报、看电影难问题。市、县(市)电视台、电台推出一批面向农村的栏目和节目,挖掘保护民间传统文化,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挖掘和保护民族文化,大力扶持农村文化科技中心户和农村业余文化队伍建设。每个乡镇有一个以上的民办演艺团队、有一套数字电影放映设备,农民每个月至少看一次免费电影,每个组有一个以上的文化科技中心户。
4、农村体育事业。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大力倡导和推广适合农村特点的科学、文明、健康的健身方式,提高农民的身体素质。加强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管理,改善农民群众体育健身的物质条件。支持重点乡镇建设农民体育项目基地,组织农民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运动。逐步增加对农村体育事业的投入,提倡国家与社会共同兴办农村体育事业。完成50%的乡镇全民健身苑建设,在200个行政村建设体育活动场、室。
5、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立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体系,推进社会主义生育文明,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依法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专项资金,依法落实独生子女家庭奖励优惠政策,完善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制度。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构建以县站为龙头、乡镇中心服务站为依托、村服务室为基础、流动服务为纽带的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农村人口出生率不超过10‰,农村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明显下降,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基本正常。
6、社会保障救助体系。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初步形成制度完善、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农村社会保障救助体系。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探索建立以农民个人缴费为主、集体和政府补贴为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让更多的农民享有社会养老保障。建立完善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生活保障、医疗保险制度。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农民工救助体系,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立自然灾害紧急救援机制,确保灾民基本生活。推进农村残疾人事业发展,力争“十一五”期末,农村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初步达到小康水平。进一步办好“福星工程”,对农村“五保”对象和丧失劳动能力的病残人员实行集中供养。进一步实施孤儿救助,妥善解决孤儿生活、就医、上学等方面的困难。加强慈善组织和能力建设,推进慈善福利社会化进程。全市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0%;进城务工农民全部纳入工伤保险,享受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待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月人平标准不低于20元;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90%以上。
(四)加强村镇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坚持“规划先行,正确引导,因地制宜,逐步建设”的方针,构建村容整洁、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新村镇。
1、科学编制村镇规划。按照合理布局、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根据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编制村镇发展规划。以行政村为单位编制村庄规划,推进新村庄建设。2006年,25个市级中心镇完成规划编制,全市行政村规划工作全面启动,100个试点村规划编制完成。2007年,全市1448个行政村规划编制全面完成。2008年,各建制镇全部完成新一轮总体规划的修编。
2、加快发展小城镇。以县城和中心集镇为依托,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上共享城市资源,实现农村城市化。以县城、中心镇和工业园区为重点,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促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产业集中。引导工商企业到小城镇发展配套加工产业,鼓励农民到小城镇建房、购房。消除小城镇建设中的政策和体制性障碍,探索村镇建设机构设置、投资体制、土地置换、户籍制度改革等办法,为小城镇发展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平原中心镇人口集聚达到3万人以上,山区中心镇达到1.5万人以上,10个示范重点镇率先成为规划合理、设施配套、经济繁荣、环境优美、富有特色的现代化小城镇。60%以上的县市形成城区人口占30%、集镇人口占20%、农村人口占50%的人口分布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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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六 │
│小城镇建设 │
│择优培育25个市级中心镇→夷陵区龙泉镇、鸦鹊岭镇、三斗坪镇、太平溪镇、乐天溪镇,宜│
│都市枝城镇、红花套镇,枝江市问安镇、安福寺镇、百里洲镇、七星台镇,当阳市半月镇、│
│育溪镇、河溶镇,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磨市镇、资丘镇,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湾潭镇│
│,远安县洋坪镇、荷花镇,兴山县峡口镇、水月寺镇,秭归县归州镇、沙镇溪镇、郭家坝镇│
│。 │
│重点发展10个省级重点镇→夷陵区龙泉镇、宜都市枝城镇、枝江市问安镇、安福寺镇、当阳│
│市半月镇、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磨市镇、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远安县洋坪镇、兴山县│
│峡口镇、秭归县归州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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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快村庄建设。根据经济实力,对不同区位、不同地貌、不同规模的村镇,实行新村建设、旧村整治、迁村并点、生态移民等多种形式进行分类分步改造建设,改善农民居住环境。
着力抓好新村建设。在平原、丘陵、城郊等条件好的地区,按照“农村社区化、工业园区化、园区城市化”的要求,集中建设农村新社区。围绕“奔小康,建新村”的目标,抓住国家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机遇,统一规划、统一用地、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配套,集中利用土地,鼓励零星村庄农户按规划就近迁入中心村建房落户。对离城镇较远,经济基础一般的山区,以自然村和经济基础相对优越的地方为中心,依山就势,随弯成片,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相对集中。对自然条件恶劣、资源相对匮乏、地处偏远山区的农户,结合扶贫开发,实行迁村并点和生态移民,引导农民向中心村和小集镇建房落户。要在科学规划的前提下,加快新村庄建设的步伐,有条件的村庄,要逐步建成新村,实现经济发展与新村建设相互促进。
切实加强村庄整治。按照“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生态良好,环境卫生,功能完善”的基本要求,大力实施以“六改”(改路、改水、改厕、改厨、改圈、改垃圾堆放)、“五通”(通路、通电、通水、通沼气、通信息)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整治,改善和优化农村人居环境,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加快村容村貌改造。对已初具规模的旧村庄,按照规划要求集中进行改造,村庄整体建筑特色突出,美观大方,相互协调;农户住宅实用、安全、美观。通村及村内路网布局合理,主次分明,村内主干道硬化。给水、排水系统完善,管网布局规模合理,配套设施齐全,村内有公共活动场所。拆除影响村庄规划和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整治村庄主要出入口、公共活动场地、公用水塘、制高点等环境面貌。
--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加强环卫设施建设,建制镇建设垃圾填埋场,中心村建设垃圾堆放点,配齐公共厕所、果皮箱、垃圾桶等环卫设施,逐步取消分散的户外生活垃圾,实行及时、定点分类收集,垃圾处理率达到50%。对公厕、户厕、禽畜饲养场(点),建立清扫和消毒管理制度。对露天式厕所、粪坑、圈舍进行整治改造,鼓励建水厕和沼气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