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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十一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纲要》的通知

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十一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纲要》的通知
(宜发[2006]11号)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宜昌市“十一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纲要》,已经2006年7月28日中共宜昌市委三届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宜昌市委
宜昌市人民政府
2006年8月9日

宜昌市“十一五”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规划实施纲要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宜昌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为广泛动员和组织全市人民,凝聚各方面力量,齐心协力,团结奋斗,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制定《宜昌市“十一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纲要》。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条件
  (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
  宜昌市现辖5县3市5区,97个乡、镇(办事处),1448个行政村,总人口398.7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68.3万人,占总人口的67.3%,农户82.48万户,农村劳动力154万人,耕地面积322千公顷。建国5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农村经济稳定增长。2005年,全市农业总产值达到138.6亿元,比2000年增长44.7%,年均增长7.67%,农村人均产值5135元。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达到84.98亿元,比2000年增长[38.28%],年均增长6.7%,农村人均农业增加值3148元。柑桔、茶叶、蔬菜、生猪等产品产量居全省第一位。农业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183.88万千瓦,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达到67%。农产品优质率达到60%,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50%。农村中小企业不断壮大,工业增加值占县域GDP的比重达到55%以上。
  2、产业结构不断优化。高效生态农业快速发展,形成了以水果、畜牧、蔬菜、水产、茶叶、中药材为特色的六大主导产业,2005年,特色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71%。建成了以柑桔为主的水果基地100万亩,茶叶基地36万亩,水产基地32万亩,蔬菜基地40万亩。农业品种结构不断优化,开发出一大批地方名优特产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蓬勃发展,农产品加工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0.87∶1,规模内加工企业达到131家。
  3、基础设施明显改善。2005年,全市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1.96]万公里,其中已实现硬化里程3953公里,占总里程的[20.19%]。全部乡镇及行政村通公路,其中100%的乡镇、41.5%的行政村通达油路或水泥路。农村运输网络不断完善,乡镇通班车率达到100%,行政村通班车率达到67%,基本实现了县与乡、乡与乡、乡与村之间的公路网络、运输网络的安全畅通。农村电力迅速发展,实现了村村通电,农村电网改造顺利完成,实现了城乡同网同价,秭归、长阳、五峰、远安、夷陵等县区基本实现农村电气化。水利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实施了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长江及沮漳河堤防加固、东风渠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一批水利工程,长江堤防和其它江河防洪能力大幅度提高。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末级渠系建设,有效灌溉利用率不断提高,生产条件有了较大改观。兴建扩建了一批集中供水工程和天河水窖,按“三个一”的标准,基本解决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实施了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25°以上的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还草,森林覆盖率达到55.3%,大大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4、社会事业协调发展。2005年,农村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99.3%,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2.7%,居全省前列。职业教育快速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在校生中农村学生比例达到85%以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6%。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得到改善,全市农村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935个,其中村卫生室1754个,当阳、长阳、秭归、远安、五峰、宜都成为全国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试点县市农民参合率平均达到88.43%。广电通讯覆盖率不断提高,公众通信三大网(G、C、P)实现了全境覆盖,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稳步推进,农村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到93%以上。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出生人口性别比继续保持正常。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初步形成。
  5、农民生活水平逐年提高。2005年,农民人平纯收入达到3108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现金纯收入占人平纯收入的比重为74.05%,人均食物消费占生活消费比重为48.85%。人均住房面积达到42.84平方米。村容村貌不断改观,累计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23.4万户,配套改造厨房、厕所、栏圈4.2万户,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0%。创办生态家园示范户4万户,36.8%的农户用上了清洁能源。扶贫开发成效显著,减少绝对贫困和低收入人口30.4万人,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控制在1%以下。基本消除了茅草屋,22000人从自然条件十分恶劣的地区迁出,老少边山穷地区农民生活条件大为改观。
  6、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的进步。农村文化活动不断创新,以文明村镇、文化科技中心户等为主的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农民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文明素质不断提高。通过深化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机构配置更趋于合理,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进一步增强,新的体制机制正在形成,50%的乡镇和村级党组织基本实现“五好”创建目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取得新的进展,村民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中逐步成为管理村务的主人。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和议事恳谈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建设等村民自治机制不断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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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一                                         │
│宜昌市新农村建设基础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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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  标   │   单位   │   2000年   │   2005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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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亿元   │   95.79   │   138.6   │   44.69   │
│   (现价)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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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产业增加值( │   亿元   │   61.46   │   84.98   │   38.27   │
│   现价)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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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人均纯收入 │    元    │   2363   │   3108   │   3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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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纯收入占人平│    %    │   65.63   │   74.05   │   12.83   │
│ 纯收入的比重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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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产业产值占农│    %    │    65    │    71    │   9.23   │
│ 业总产值的比重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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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机械总动力 │   万千瓦   │   111.06   │   183.88   │   6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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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学学龄儿童│    %    │   99.8   │   100    │   0.20   │
│   入学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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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中学学龄少年│    %    │   94.1   │   98.7   │   4.89   │
│   入学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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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均住房面积│   ㎡    │   39.69   │   42.84   │   7.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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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广播电视覆盖│    %    │   89.92   │    93    │   3.4    │
│    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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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均文化娱乐│    %    │   15.73   │    30    │   90.72   │
│消费占生活消费比│        │        │        │        │
│    重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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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家庭每百户拥│    台    │   3.96   │   9.13   │   130.56   │
│   有冰箱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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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家庭每百户拥│    辆    │    27    │    50    │   85.19   │
│  有摩托车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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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家庭每百户拥│    部    │    1    │    50    │        │
│  有移动电话  │        │        │        │        │
├────────┼────────┼────────┼────────┼────────┤
│农民家庭每百户拥│    台    │    32    │    75    │   134.38   │
│   有彩电   │        │        │        │        │
├────────┼────────┼────────┼────────┼────────┤
│ 通电村数比重 │    %    │   99.71   │   100    │   0.29   │
├────────┼────────┼────────┼────────┼────────┤
│ 通电话村数比重 │    %    │   70.59   │   99.59   │   4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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