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上报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省政府办公厅近期转发了省监察厅等部门《关于吉林省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方案》(吉政办发[2007]8号),为促进政府部门转变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有效遏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现象,切实减轻基层、企业负担,拟对全省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全面清理。现将基本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1、清理内容:一是各级部门举办的面向本系统、基层和企业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二是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各市州局以本机关工作人员为评选对象的项目、工作目标和责任制考核项目、各级党组织评选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项目不列入清理范围。
2、清理时间:2000年至2006年底期间开展的项目。
二、清理工作原则要求:
1、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采取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方式清理。各市(州)局同时负责本级、本系统和直属单位的清理和统计填报工作,也要做好向当地政府上报工作。
2、清理工作期间,各部门原则上不得设立新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3、本次清理填报工作,凡搞过的和拟举办的项目都要清理上报,摸清底数,不能不报,不能瞒报,不能漏报,不能假报。凡不报的视为撤销项目,不能再补报。
4、清理工作要和民主评议软环和政行风工作相结合,对不重视清理工作或继续乱评比达标、乱表彰的,将在民主评议政行风中予以适当扣分。
5、派驻各部门的监察机构要加强监督,对凡在这次清理中有漏报、瞒报、假报、有意不报的, 将严肃查处。
三、清理填报报表工作具体要求
1、本次清理工作采取全口径统计。即凡拟保留的项目、拟撤销的项目、曾经开展过但目前已经撤销不再开展的项目,都要列入统计,分为三类登记表分别进行统计。
2、报表说明:
表一《清理评比达标活动自查登记表(拟保留项目)》,“拟保留的项目”是指凡对推动工作有重要作用确需保留的项目,填此表要说明具体理由,将拟保留相关说明材料同时附上。
表二《清理评比达标活动自查登记表(拟撤销项目)》“拟撤销项目” 是指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不符合实际需要的项目,以及要求基层、企事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滥发钱物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