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农行三峡分行关于农行系统支持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见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6]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农行三峡分行《关于农行系统支持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八月九日
关于农行系统支持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农行三峡分行 2006年7月14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做好信贷支农工作,切实为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责任感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把农业和农村工作放在现代化建设全局的突出位置,这是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继续发挥农业银行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这既是党中央对农业银行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的期望和要求,也是交给农业银行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实践证明,农业银行与农业、农村经济密切相关。农业银行的生存与发展,始终伴随农村的繁荣与进步,农村经济与农行共兴共荣。在新的历史时期,农业银行必须把服务和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自己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责任感,充分发挥农行信贷支农的主力军作用,不断提高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切实加大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信贷投入
要围绕农业、农民、农村经济做文章,充分发挥农业银行在人员、网点、网络、产品等方面的优势,实行分类指导,创新金融服务,完善信贷政策,有效控制风险,为农业银行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积极支持全市新农村建设。一是增加对“三农”和县域信贷投放额度。从2006年开始全行投放的涉农贷款和投向县域内的贷款不低于全行年投贷款增量的30%;二是“十一五”期间,对国家级、省级、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服务覆盖面达到70%以上;三是对县域内中小企业及农村经营大户支持介入面达到30%以上;四是客户结构进一步优化,优良客户占比逐年提高,涉农不良贷款率逐年下降;五是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经营和管理能力显著增强。为实现上述目标,必须突出抓好五个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