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消防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宜府发[2006]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现将《宜昌市消防发展“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宜昌市消防发展“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是宜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建世界水电旅游名城的关键时期,也是推进我市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时期。为增强防御火灾事故的能力,推进“十一五”期间消防事业发展,为全市政治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宜昌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纲要》和《湖北省消防发展“十一五”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期间消防事业发展情况
“十五”期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全市消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落实。全市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各行业层层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基本形成了“政府领导、行业管理、单位负责、消防监督、全民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面开展。积极开展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普及群众的防灾救灾知识,收到良好效果。
--消防装备现代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加大消防装备建设投入,购进大功率、现代化的消防车辆,落实配套经费,为全市一线消防官兵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基本满足扑救各类一般火灾的需要。
--消防指挥通信系统进一步升级完善。建成全市消防部队350M无线通讯系统并实现金盾网三级联网。
--消防部队的战斗力得到进一步增强。除完成火灾扑救任务外,还多次参加急难险重抢险救援任务,为全市的政治稳定与社会安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十一五”期间消防工作指导思想与奋斗目标
“十一五”期间,全市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为目标,以改革创新、科技进步和依法管理为动力,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治火、专群结合,大力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及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努力掌握新形势下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的主动权,推动消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宜昌”、“平安宜昌”,全面完成“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加快世界水电旅游名城建设步伐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